| 
	凡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并符合下列资格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资格考试。 
	(一)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二)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三)参加高级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凡报考高级审计师资格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3.报名条件中任职年限的计算,从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时间开始,到2013年12月31日止。 
	4.上述各款中的“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是指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工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