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工作要求
(一)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确保招收特长生的质量。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规定者要追究责任。区教育局将对学校特长生招生的专业测试进行抽查。
(二)各招生学校要逐步完善特长生培养机制,探索开设校本特色课程、选修课程,提高训练水准,推动学生体育艺术2+1项目和我区特色项目培养的不断提升,促进素质教育发展。
(三)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不得进行其他内容和书面形式的文化学科测试。
(四)确定录取体育艺术特长生名单前,需分别在招生学校和毕业学校公示满七天。
(五)各招收学校须提前做好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明确术科专业测试的时间、地点、内容、标准及测试组专业人员等,并上报区教育局德体卫艺科技教育科备案。
(六)各招收特长生学校要为所录取的特长生统一建立跟踪档案。
六、特长生的招录基本程序
(一)小学
1、各小学接到文件后,要向毕业班的学生及家长讲解文件精神,让其了解政策。
2、符合特长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向所在毕业小学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获奖证书的原件。学校要有专人负责进行统计汇总,加具意见并持有关材料于指定时间统一到区教育局德体卫艺科技教育科进行资格审核,在指定时间内没有办理特长生资格审核的将不再补办。
3、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学校统一领取《2015年海珠区小学升初中特长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每生分别有两张报名表,其中“报名表一”用于报“第一意向”的学校;“报名表二”用于报“第二意向”的学校。
4、学校发放报名表给学生后,学生必须填写意向学校并持相关获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招收项目到相应中学报名。考生的“报名表一”和“报名表二”分别只能选报一所相应项目的学校。
(二)中学
1、各中学接到文件后,要制定本校特长生录取工作方案,并通过学校网站、区教育局网站对外公布。
2、学校在统一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接受学生报名,第一次只接受符合条件并持“报名表一”的学生报名,不得收取“报名表二”。学校要告知报考学生参加术科专项测试有关要求及测试的时间和地点。
3、持“报名表一”的考生通过术科专项测试,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取后,连同原始测试资料上报局德体卫艺科技教育科审批,再由局中学教育科核准后公布,同时公布剩余指标。公示拟录取名单后,无异议的学生即被提前录取,同时该生所持“报名表二”作废。
4、有剩余指标的学校,可接受持“报名表二”并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学校需告知考生参加术科专项测试有关要求及测试的时间和地点。
5、持“报名表二”的考生通过术科专项测试,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取后,连同原始测试资料上报区教育局德体卫艺科技教育科审批,再由局中学教育科核准后公布。公示拟录取名单,无异议的学生即被提前录取。
(三)各校特长生的招生指标由区教育局核定,区内各校招收特长生的总人数不能超出表中计划指标。
附件:
4.2014年省属、市属初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计划表(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