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术类
1、考生自带4开画板、画具等相关考试用品。
2、考生凭居民身份证、《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和美术类专业统考准考证参加美术类专业省统考。
3、每场考试前考生需提前30分钟在考场外集合,由监考员统一带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点参加当科目考试。
4、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时间、考试纪律,诚信参加考试。严禁替考、代考,不许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照相器材。
二、音乐舞蹈类
1、考生凭居民身份证、《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和《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舞蹈类专业统考准考证》参加专业统考。
2、专业考试前考生需提前30分钟在考场外集合,由监考员统一带入候考室。基础课笔试开考后立即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
3、考生需自备各种乐器(钢琴、大件打击乐器除外)。
4、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时间、考试纪律,严禁替考、代考,诚信参加考试。笔试时不许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与考试有关的学习资料。
三、戏剧影视艺术类
1、参加戏剧影视艺术类各专业省统考的考生不准化浓妆,要展示自然美;自备的朗诵,考生事先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绝不能照文宣读,不但要背熟,还要将作者所要表达的思想充分地表现出来,语言要流畅,层次要清楚,情感要真实。
2、考生凭居民身份证、《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和戏剧影视艺术类专业统考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
3、每场考试前考生需提前10分钟在考场外集合,由监考员统一带入候考室,面试开考后即禁止迟到考生进入候考室。
4、面试考生所用乐器除钢琴外需自备。
5、面试考生进入考场前,按要求获取面试考号并确认本人考试有关信息。
6、面试考生进入考场后,先向评委出示面试考号后(不得涉及与身份有关的任何情况)再回答问题。
7、朗诵时稿件尽量放低,不挡住面部;艺术特长展示如备有录音伴奏带或光盘,交给场内播放人员。
8、面试考生完成考试离开考场前,到“考毕确认处”核对所有面试科目是否考完,如有漏考,责任由考生自负。
9、进入复试的考生,须按复试规定的考试时间到指定的考场进行考试,漏考者不能补考。
10、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时间、考试纪律,诚信参加考试。严禁替考、代考,不许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照相器材。
四、广播电视艺术类
(一)基本要求
1、考生须凭居民身份证、《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广播电视艺术类专业统考准考证》参加考试。
2、考生自带艺术特长考试所需相关用品(钢琴除外)。
3、每场考试前考生需提前10分钟在考场外集合,由监考员验证后统一带入备考室;面试开考后即禁止考生进入考场,笔试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点参加当科目考试。
4、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时间、考试纪律,诚信参加考试。
5、严禁替考、代考,不许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照相器材。
(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须知
1、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2、进入每个单项考场前,按要求获取单项(面试分即兴演讲、朗诵、艺术特长3项)面试考号,确认本人考试有关信息。
3、进入考场后,先向评委出示面试考号(不得涉及与本人身份有关的任何情况)再回答问题。
4、朗诵时稿件尽量放低,不挡住面部,以免影响评分;艺术特长展示如备有录音伴奏带或光盘,交给场内播放人员;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带。
5、面试和笔试,均将以准考证上照片、姓名、考号与考生本人及答卷上姓名、考号核对。
6、离开考场前,到“考毕确认处”核对所有面试科目是否考完。如有漏考,责任由考生自负。
7、笔试时间统一,面试时间分散(以广播电视艺术类统考准考证为准),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分别参加面试和笔试考试,错过时间后果自负。
(三)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须知
1、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2、进入每个单项考场前,按要求获取单项(面试分即兴演讲、艺术特长2项)面试考号,确认本人考试有关信息。
3、进入考场后,先向评委出示面试考号(不得涉及与本人身份有关的任何情况)再回答问题。
4、艺术特长展示如备有录音伴奏带或光盘,交给场内播放人员;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带。
5、面试和笔试,均将以准考证上照片、姓名、考号与本人和答卷上姓名、考号核对。笔试观看电视作品时可以离开座位到能够看清楚的位置观看,看毕回到原座位后答题。
6、离开面试考场前,到“考毕确认处”核对所有面试科目是否考完。如有漏考,责任由考生自负。
7、笔试时间统一,面试时间分散(以广播电视艺术类统考准考证为准),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分别参加面试和笔试考试,错过时间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