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美术学院是教育部直属的唯一一所高等美术院校。现设有绘画、中国画、书法学、雕塑、美术学、设计学类、建筑类、摄影、动画等三十多个专业方向。学院的办学宗旨是培养品学兼优,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美术创作、设计和理论研究人才。中央美术学院办学历史悠久,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质量优异,具有良好的教学设施和校园环境。学院现设有造型学院、中国画学院、设计学院、建筑学院、人文学院、城市设计学院六个专业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欢迎广大有志于从事美术事业的考生报考。
一、 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有一定美术基础;
3.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院专业学习的要求,非色盲、色弱;
4.部队现役军人经大军区级政治部批准后可以报考,入学后保留军籍,在校期间的待遇由选送单位负责提供,毕业后由选送大军区安排工作;
5.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者(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①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③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④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考要求
1.报名方式:所有考生一律网上报名并交纳报考费(确认现场不接受报名及现金交费),网报后考生必须本人进行现场确认并拍照,同时领取准考证;
2.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5日—2013年1月31日(全天24小时),报名网址:http://www.cafa.edu.cn;
3.现场确认及拍照时间: 2013年2月26日、27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 4:30);
4.现场确认及拍照地点:详见“专业考试”栏目;
5.现场确认时必须交验下列材料:
①有本人签字的网上报名《考生基本信息表》(自行下载打印),背面贴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及本省美术专业统考《准考证》复印件;
②现场交验的原件有a.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如身份证丢失,必须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及身份证号码的证明原件(照片上须加盖派出所公章);b.考生本人参加高考所在省的高考考生报名号及省美术专业统考《准考证》;
6.艺术加试报考费: 260 元(含初试报名费100元;复试费80元;三试费80元)。
(二)、美术学专业报考要求:
1.报名方式:考生一律网上报名并交纳初试报名费(不需要现场确认), 报名时准确填写考生本人参加高考所在省的高考考生报名号;
2.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5日—2013年1月31日(全天24小时),报名网址:http://www.cafa.edu.cn;
3.2013年4月15日后,考生可登陆我院网址查询初审是否合格,合格者自行下载合格证,参加国家统一文化课考试;
4.初试报名费:100 元。
★ 1、报考书法学专业的考生一律在北京考点报名并参加专业考试;
★ 2、各专业考试不得使用本《简章》规定以外的工具及材料,否则按违规惩处。
说明:
1.我院面向全国招生,各地区无名额限制(美术学、建筑学专业除外),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批准的计划数为准。
2.造型艺术专业统一报名、考试、评卷、录取。入学后进入基础部学习,第二学年按考核与志愿相结合的原则进入油画、版画、壁画、雕塑、实验艺术各系学习。
3.艺术设计专业统一报名、考试、评卷、录取。入学后一年内不分专业方向,第二学年按考核与志愿相结合的原则进入各专业方向学习。
4.中国画、书法学专业单独报名、考试、评卷、录取。
5.建筑学专业统一报名、考试、评卷、录取。入学后不分专业方向,统一进行基础课程学习,第三学年按考核与志愿相结合的原则进入
各专业方向学习。
6.美术学专业学生入学后进行基础课学习,第三学年按考核与志愿相结合的原则进入各系学习。
注:为方便考生报考,合理分流考生人数,确保考生考试条件,北京考点只允许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五省市考生在京报名现场
确认并参加专业考试,其它省份考生可在郑州、武汉、无锡、广州、沈阳、成都六个考点中就近任选其一参加考试,不得在北京应考。
另外,①按照江苏省规定,凡报考我院的江苏籍考生只可在我院无锡考点报名现场确认并考试;②按照河南省规定,凡报考我院的河
南籍考生只可在我院郑州考点报名现场确认并考试;③按照广东省规定,凡报考我院的广东籍考生只可在我院广州考点报名现场确认
并考试,请考生严格遵守此项规定,违者后果自负。
(二)专业考试期间考生食宿自理,考试用纸(含书法学专业宣纸)由我院统一提供。报考书法学专业的考生工具自备,其它专业考生颜料、画具、画板(四开)等考试用具自备。
(三)考生凭专业准考证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派出所户籍证明)进入考场,一经发现考生有舞弊行为,立即取消其应试资格,同时通报考生所在省、市招生管理部门。
(四)2013年4月15日后,考生可登陆我院网址http://www.cafa.edu.cn查询专业课成绩,专业考试合格者可自行下载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