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开办高中国际班,但是针对山西省高中国际班有相关的规定,比如说是人数的限制,不能超过100人,应届初中生中考分数必须达到中考分数线才能报考高中国际班,针对举办高中国际班只有达到省级示范高中的标准才能有资格办理高中国际班。
省教育厅近日出台《关于加强山西省普通高中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管理的意见》,对山西省普通高中学校办“国际班”定下规矩。
省级示范高中才能办“国际班”
老百姓所说的“国际班”是指普通高中学校通过与国外办学机构合作,在山西省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单独设班,以山西省全日制普通高中应届在籍学生为对象,举办引进国外部分课程、颁发国内高中毕业文凭,或者同时颁发国外同等层次毕业文凭的合作项目。
山西省要求,举办“国际班”的中方学校须为具有较高教育质量和社会声誉,近3年没有发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省级示范高中。此外还对开办“国际班”所需的师资条件、外籍教师、管理工作、课程计划、毕业证书的发放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高中“国际班”招生每学年要控制在100人以内
山西省要求,各设区的市举办“国际班”的学校数,原则上控制在当地普通高中学校总数的5%左右,“国际班”学生总人数不得超过本校高中在校生总数的10%,每学年招生人数原则上控制在100人以内。
完全独立且依法审批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举办的“国际班”,可根据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等实际情况核定招生人数。实行一合作项目一审批,不得设立分支项目。
应届初中毕业生达到中考分数线才能上“国际班”
高中“国际班”的招生纳入全省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统一管理。招生计划单列,学校自主招生,招生对象必须是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及学校组织的外语测试,并达到规定的录取线方可录取。
高中“国际班”必须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标准、录取结果、招生咨询和投诉办法、收费项目及标准和违规处理结果。
山西省要求,“国际班”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样本须经审核、备案后,通过网络、报刊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广告内容对合作办学名称、性质、收费、考试、发证等事宜不得含糊其辞、误导公众,不得作不负责任、不切合实际的许诺。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办理学籍注册。
高中“国际班”学生学籍单独造册
高中“国际班”学生的学籍与普通高中学生同等对待、统一管理,单独编号、单独分班;“国际班”的学生名单要单独造册,报省教育厅备案后,再按要求办理相应学籍注册手续。
高中“国际班”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高中班,如确因特殊情况不宜继续就读的,由省教育厅依据学籍管理规定统一办理转学手续。
高中“国际班”学生经考试合格可获山西省高中毕业证
高中“国际班”学生参加山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规定科目的考试并达到合格水平,且综合素质评价合格,可取得山西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国际班”学生只修习国外课程或未通过规定科目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不合格,不能取得山西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高中“国际班”收费要考虑群众实际承受能力
山西省要求,“国际班”应坚持公益性办学原则。举办“国际班”的学校要依据办学成本,充分征求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并考虑群众的实际承受能力,提出收费标准,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会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提出意见,报请省人民政府审定。“国际班”要严格按照审定后的标准收费,不得跨学期预收学费。
此外,省教育厅将对高中“国际班”项目进行年检,年检结果分为通过、需整改、不通过。对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将撤销该“国际班”且2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合作项目;对年检不通过的高中“国际班”,将予以撤销且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合作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