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3学年度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为:普通高中2013年1月14日至2月24日;初中2013年1月7日至2月24日;小学2013年1月4日至2月24日。学校领导和教师提前一周上班。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安排两次登校日:1月25日和2月22日。
市教育局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按照实施素质教育的原则,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入手,合理安排好学生的假期生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要求,布置寒假作业既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又要体现课程改革的精神,不允许随意加大作业量。
严禁利用假期进行任何形式的补课,确保师生充分休息。各学校在寒假期间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组织学生集体上课、补课和提前开学。学校和教师不得参与、动员或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类复习班、辅导班和培训班;学校、幼儿园不得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和培训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上报市教育局。坚决杜绝乱办班、乱收费的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和教师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校外活动中心、青少年宫、学生综合实践基地等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的作用,举办各类校外教育活动。特别要关注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孩子的假期活动,在生活和学习上予以指导和帮助。
为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提升学生动手操作的实践能力,各中小学校可以利用寒假时间,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科技创新活动和电脑作品制作活动,培养学生的科技素养。有条件的学校可在寒假期间将学校的活动资源向学生开放,充分发挥校园教育场所的作用,安排足够的时间开放微机室、实验室、图书馆、乡村学校少年宫等,有组织地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技、文化、体育、艺术活动。
放假前,学校要教育学生拒绝进入电子游戏室、营业性歌厅舞厅、营业性网吧等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要求家长假期期间加强对学生文明上网、健康上网的教育,使学生自觉远离网络不良信息;积极开展拥军、拥属、敬老助残帮孤活动,培养中小学生从小热爱人民军队,乐于助人,勤俭节约的良好品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