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围棋业余段位级位制——第三章:段位的授予
第五条 段位授予
中国围棋业余段位的授予方式如下:
(一)由中国围棋协会或各级体育局所辖的围棋组织举办围棋比赛,根据比赛的等级、规模及棋手所取得的成绩,授予相应的段位。
(二)由中国围棋协会指定的鉴定棋手推荐,经中国围棋协会审核,授予相应的段位。
(三) 根据中国围棋协会确定的其它方式,授予相应的段位。
第六条 证书的制作及颁发
业余段位级位证书由中国围棋协会统一制作,并由其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