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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围棋业余段位级位制实施细则——第四章:段位证书的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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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围棋业余段位级位制实施细则——第四章:段位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条 证书分类

证书分为奖状式和便携式。两种证书为同一人持有,证书中载有持证人身份、棋力等项。

第二十一条 证书费用

段位证书的收费标准如下:

1段70元、2段75元、3段80元、4段160元、5段180元、6段230元、7段430元。

颁发段位证书所得费用经扣除成本之后,剩余部分由中国围棋协会与一级代理机构按3:7的比例提取。

第二十二条 证书编号

段位证书的编号共9位,编号方法为:前3位是各省(市)身份证号的前3位数、中间2位是年号、后4位是当年发放各等级的序列号。中国围棋协会编号前3位为000。举例:以北京市为例,证书编号如下

各省身份证号 年号 序列号

1 1 0 0 5 0 0 0 1

第二十三条 颁证机构

符合本细则第二章所规定条件的一级代理机构、二级代理机构、三级代理机构在其权限范围内审批授段。

第二十四条 证书领取

一级代理机构于每年12月1日至31日向中国围棋协会预订所需证书数额,并在通过了年度审核后领取预定的证书。

一级代理机构于次年1月31日前向中国围棋协会上报所辖区发证数额、棋手简历。简历内容:棋手姓名、性别、年龄、段位、发证时间、证书编号、单位及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和电话号码等项。

第二十五条 名单公示

中国围棋协会将在中国棋院网上分批刊登获得业余4段(含)以上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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