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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林散之”书法作品双年展征稿启事

第四届“林散之”书法作品双年展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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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4-5 11:02

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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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纪念我国书法家林散之,挖掘培养更多优秀的书法爱好者,创作出更多优秀书法作品,发扬我国书法文化,特举办第四届林散之·江苏书法作品双年展,感兴趣的朋友可以投稿参加,具体征稿相关要求唯学网小编整理如下,以供大家查看了解。

一、活动主旨

该书法展的举办,主要是为了将林散之先生的创作精神传承下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践行“爱国、为民、崇德、尚艺”的文艺界核心价值观,打造江苏最具学术精神的书法创作品牌,坚持围绕书法本体,创作更多无愧于时代的优秀作品,不断推出精品和人才,推进当代书法事业大繁荣大发展。

二、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的内容不限,但要健康向上,提倡书写林散之先生诗词,鼓励自作诗、文,形式、书体不限(林散之先生诗词请查阅《江上诗存》等正式出版物,也可查阅网站http://www.njqys.com或来信索取)。

2.稿件尺寸:竖式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横卷高不超过40公分,长不超过八尺(264cm×40cm);册页不超过12页,每页高宽不超过40公分。不收刻字作品,所有作品请勿装裱。

3.投稿作者范围:面向江苏省内征稿,参加者为年满18周岁以上的书法作者。每人限寄邮件一次,作品件数不限。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

4.填写信息:请务必在作品背面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手机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草书、篆书请附释文,个别异体文字,请附文字出处的复印件。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下载《第四届林散之·江苏书法作品双年展投稿登记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信息做好收稿登记工作。

5.备注:投稿作品落款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勿用笔名;发现临摹、抄袭或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作品不予评审。

三、展览、出版与学术研讨

本次展览于2016年9月下旬在江苏省美术馆举办,同期在南京求雨山文化名人纪念馆展出特邀作品和历届国展、兰亭奖获奖者作品。展览开幕式之前出版《 第四届林散之·江苏书法作品双年展作品集》。展览期间,在南京求雨山名人纪念馆举行学术研讨会。

四、奖励设置

1.评选优秀作品5件(真、草、隶、篆、行各评1件),向每位作者颁发收藏费3万元(税前),作品由求雨山文化名人纪念馆收藏。

2.评选优秀提名作品10件(真、草、隶、篆、行各评2件),向每位作者颁发收藏费1万元(税前),作品由求雨山文化名人纪念馆收藏。

3.入展作品135件,收藏费每人1000元;作品由求雨山文化名人纪念馆收藏。

4.向优秀、提名作者及入展作者颁发证书;全部入展作者每人赠送展览作品集一册。

5.本次活动作品收藏费、证书及作品集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内发放。

6.优秀作者与提名作者及部分特邀代表将受邀参加展览开幕式与颁奖仪式,落地食宿交通费用由组委会负责。

7.所有参展作品,组委会享有展览、研究、拍照、出版权利。

8.本次展览不收参评费。获奖、入展作品不退;其他投稿作品要求退稿的须汇寄100元退稿费,并附汇款单复印件随作品寄出,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二个月内退稿;未收到退稿费的作品,不予退稿。

五、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6年6月15日截止征稿,以承办方当地邮戳为准。

六、收稿和汇款地址

收稿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雨山路48号(南京求雨山文化名人纪念馆·林散之纪念馆)

邮编:211800

电话:025-58111086;025-58882034

联系人及电话:马超(15850727966)

唐青峰(13915920681)

E-mail:2307961094@QQ.COM(二)邮局汇款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雨山路48号(南京求雨山文化名人纪念馆)

邮编: 211800

收款人: 杨书琴、郑智炎

联系人及电话:杨书琴(13851484269)

郑智炎(13814160266)

以上为第四届林散之·江苏书法作品双年展的相关信息,若想了解更多书法相关资讯,如书法大赛,书法展览等,请关注唯学网书法栏目,小编会第一时间为你更新最新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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