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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型硕士学位证书填写的相关规定

学术型硕士学位证书填写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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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28 13:21

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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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证书是表明一个人学术水平的凭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对学术教育越来越重视。为了规范学位授予秩序和保证学位证书质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对学位证书的统一印制发行工作,在保证基本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逐步地进行了调整完善。

对于学术型硕士学位证书的填写,《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调整学位证书版式及格式内容的通知》(学位[2007]25号)附件二《调整后的学位证书填写说明》做以下规定:

根据学士学位证书样式中注明的位置编号,按照下列说明逐项填写或盖章:

1. 填写学位获得者姓名的全称。

2. 填写学位获得者的性别。

3. 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学位获得者的出生日期(需同本人身份证记载一致)。

4.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和“来华留学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此项依次填写学位获得者的就读学校和所学专业的全称。“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此项依次填写:就读学校、学习形式(脱产、业余、夜大、函授、电大、网络教育)、所学专业的全称。此项填写内容应均匀分布于空格中。

非学位授予单位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并获得学士学位者,此项应填写非学位授予单位的全称、专业。

5. 填写所授学位的学科门类(按国家法定门类)。

6. 粘贴学位获得者的近照(2寸彩色免冠照片),并在照片左下方加盖学位授予单位的钢印。

7. 本行左起空两字处填写学位授予单位全称。

8. 填写“校(院)长”两字。左右两端分别与下行“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的“评”、“会”两字对齐。

9. 校(院)长签字。也可用签字用的印章,颜色为深蓝色。

10. 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签字。也可用签字用的印章,颜色为深蓝色。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如为代理,应在签字后注上“代”字。

校(院)长兼任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的,签字时可在9、10两位置居中签一个名字。

11. 填写证书编号。按不同的学士学位授予对象分别编号。

12. 用汉字按照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学位的日期填写,例如“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13. 填写学位获得者国籍的全称。此项仅限“来华留学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填写。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术型硕士学位证书填写的相关规定,以供大家查看了解。考生们若想了解更多研究生相关信息,如考研改革、考研考试等,请关注唯学网考研栏目,小编会第一时间为你更新最新资讯。若有疑问也可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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