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1、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选择北京邮电大学报名点的考生在北京邮电大学参加考试;选择外埠报名点的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2、复试科目及方式请于2015年9月登录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查看,复试时间请于2016年4月初登录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查看。
四、体检
1、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复试阶段由学校统一组织。
2、推荐免试:体检具体要求请参见“北京邮电大学2016年推荐免试硕士生接收办法”。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分两类: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
1、非定向就业:人事档案等关系须转入北京邮电大学,毕业后自主择业,缴纳学费,享有一定数额的国家助学金和医疗保险等待遇,具体参见《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培养资助体系实施方案》。
2、定向就业:在学期间仍属原单位员工,人事档案、户口关系等不转入北京邮电大学,须在录取前由用人单位、考生与北京邮电大学签订三方委托培养协议书,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毕业时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派遣;按协议缴纳学费,但不享有国家助学金、医疗保险等待遇,具体参见《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培养资助体系实施方案》。
六、学习年限
硕士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七、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方面综合评价确定录取名单。
八、联系方式
北京邮电大学
单位代码: 10013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100876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 学十楼236室(从学十楼东侧门进)
传 真: 010-62285173
联系电话: 010-62285173
九、各研究生招生学院、研究所、中心的联系方式:
二级单位名称 | 联系电话 | 办公地点 |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 62282163 | 教二楼425室 |
电子工程学院 | 62283720 | 教四楼338室 |
计算机学院 | 62282656 | 教三楼1005室 |
自动化学院 | 62282129 | 教四楼133综合办公室 |
软件学院 | 58828006 | 宏福校区行政楼101室/校本部明光楼312室 |
数字媒体与设计艺术学院 | 62281209 | 教二楼115室 |
理学院 | 62282099 | 主楼807室 |
经济管理学院 | 62282101 | 经管楼115室 |
公共管理学院 | 62284014 | 明光楼613室 |
人文学院 | 62282970 | 教一楼317室 |
教育技术研究所 | 62282391 | 主楼1209室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62284014 | 明光楼613室 |
网络技术研究院 | 61198121 | 新科研楼624室 |
信息光子学与光通信研究院 | 61198017 | 新科研楼307室 |
注:本事项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北京邮电大学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以上是北京邮电大学2016年考研招生简章,以供大家查看了解。考生们若想了解更多研究生相关信息,如考研改革、考研考试等,请关注唯学网考研栏目,小编会第一时间为你更新最新资讯。若有疑问也可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