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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考研招生简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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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前,请仔细阅读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教育部、考生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中国政法大学的相关通知公告,并如实、认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由于不按公告要求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误填报考信息、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等原因,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推荐免试生的报名流程详见《2016 年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报名须知》。除推荐免试生外,其他考生的报名流程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以教育部研招网公布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教育网址:yz.chsi.cn 公网网址:yz.chsi.com.cn

3.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单独考试、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应选择“中国政法大学”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考生须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及参加考试。

(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所选报考点进行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1.时间:以教育部研招网公布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地点:选择“中国政法大学报考点”的考生,届时请登录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看详细地点;选择京外考点的考生,请查看该考点的相关通知。

3.现场确认须携带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截至初试考试日期仍有效)、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网上报名编号、报考点通知携带的其他有关材料。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在 2016 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6.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报名无效,报考费不退。

7.未在网上报名的考生,现场不能补报。

8.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只可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对于同时填报多个招生单位的考生,中国政法大学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2.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 3 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须及时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考生也可在报名前中国政法大学 2016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或学籍信息。)

3.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备注“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4.已被中国政法大学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其推荐免试生录取资格。

5.在职人员报名时,不必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与工作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考生无法被录取,中国政法大学不承担责任。

6.中国政法大学重要通知将在网站发布的同时,辅以手机短信提示,请务必填写正确手机号码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

五、资格审查与准考证发放

中国政法大学在报名、复试、录取及入学等各阶段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多次严格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根据教育部招生工作统一安排,考生在初试前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在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初试、复试、调剂复试)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复试中,中国政法大学自命题考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目,只提供命题范围,命题范围见《2016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初试科目命题范围》及《2016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科目命题范围》

(一)初试

1.初试时间:以教育部研招网公布的时间为准。

2.初试地点:报名参加“全国统考”、“法硕联考”的考生,到本人网上报名时所选考点参加考试,详细地址见报考点相关公告;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管理类联考”(包括 MBA、MPA)的考生,到中国政法大学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西藏单独考试”的考生,到西藏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报考点考试。

3.考试大纲、命题范围:

(1)全国统考科目和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MBA)和公共管理(MPA)专业的全国联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考试大纲见教育部研招网。

(2)中国政法大学自命题考试科目命题范围见《2016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初试科目命题范围》。

(3)“单独考试”使用中国政法大学自命题考试科目(111 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261 单独考试英语、两门业务课为所报考专业的考试科目),命题范围见《2016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西藏单独考试”使用中国政法大学自命题考试科目(111 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261 单独考试英语、790 基础课、890 专业基础课),命题范围见《2016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复试

学校依据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和录取政策,结合本年度招生计划和考生初试成绩,确定进入复试的总分、单科分数要求。单独考试的复试分数要求,由学校自行确定并公布。

中国政法大学采用差额复试,复试比例在 120%左右。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课口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复试科目命题范围见《2016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科目命题范围》。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含高职高专学历毕业生、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参加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在复试前另行通知,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复试具体要求详见《复试通知》和《复试工作办法》,将于复试前在网上发布。

(三)调剂复试

1.未达到原报考院校(或专业)复试分数线要求而不能参加复试的考生,可根据个人情况申请调剂参加中国政法大学复试。

(1)校内调剂:原报中国政法大学且满足校内调剂条件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其他专业。

(2)校外调剂:原报外校且满足中国政法大学接收校外调剂条件的考生可在“研招网调剂系统”中申请调剂中国政法大学。

2.原报中国政法大学但未达到中国政法大学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在“研招网调剂系统”中申请调剂外校。

(四)考风考纪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 1 至 3 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政法大学对初试或复试中作弊的考生将做如下处理:

1.将考生的有关情况及《考试违纪处理决定书》寄送考生学习或工作单位,并建议存入考生个人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就业或工作调动的重要参考依据。

2.从下一年度起,3 年内禁止报考中国政法大学各类研究生。

七.健康检查

考生在中国政法大学参加复试期间,需进行身体健康检测。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八.录取

根据考生所报考第一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复试成绩 60分以下(不含 60 分),认定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单科成绩 60 分以下(不含 60 分),不予录取;考生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将人事档案调入中国政法大学,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中国政法大学;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不必调入中国政法大学,户口不能迁入中国政法大学。

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学制和培养

1.工商管理、法律(法学)、社会工作、翻译等 4 个专业学位的学制为2 年。除特别规定外,其他专业的学制为 3 年。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学习

年限的学生,可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硕士生培养实行所在专业集体培养与导师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培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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