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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2016年考研推免生招生简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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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培养工作

被华中科技大学接收的免推硕士生或直博生,在大四期间可提前开展若干研究生阶段的培养过程,包括:

1.进入导师课题组,参与科研活动,条件成熟者可在大四期间完成文献阅读和论文开题。

2.大四期间可选修培养方案规定的研究生校级公共课和学科基础课。在华中科技大学修课的学生,采用插班听课的方式,由任课老师和学院出具成绩,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在其它211高校(含非211高校但为省级重点学科)听课的学生,由该校研究生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成绩,由该生导师所在学院认定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

3.可在大四期间提出读研期间短期出国研修计划,由该生导师和所在学院同意、批准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处择优资助。

4.优先选拔为硕博生,享受硕博贯通培养的各种优惠政策(请咨询报考院系)。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学费: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有关物价文件执行,以物价局核定为准。

奖学金: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研[2014]11号)执行。硕士免推生和硕博生(硕士阶段)原则上在第一学年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从第二学年开始统一参加评定;硕博生(博士阶段)获得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助学金: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研[2014]10号)执行。硕博生资助标准高于一般硕士生。

五、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1.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电话:027-87542552,027-87541746 邮箱:zhaoban@mail.hust.edu.cn

2.华中科技大学监察处

电话:027-87542001,027-87543616

以上是华中科技大学2016年考研推免生招生相关事项,以供大家查看了解。考生们若想了解更多研究生相关信息,如考研改革、考研考试等,请关注唯学网考研栏目,小编会第一时间为你更新最新资讯。若有疑问也可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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