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其它事项
(一)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已录取的推免生,不得通过'双向选择'进行就业,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统一考试。
(三)在开学报到时,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将进行资格复审,若存在下列情况,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将按教育部要求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1、受到纪律处分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过;
2、录取当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3、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而不能继续学习者。
(四)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原则上按'非定向'确定。如需按'定向'类别录取的考生,须在复试期间向复试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办理定向培养手续后,统一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录取检查。
(五)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在复试期间向复试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统一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录取检查。
(六)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加强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审办公室和研究生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监察。
3、举报监督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28-85966472、85966476(纪监审办公室),028-85966365(研究生处)
监督举报电子信箱:jwbgs@cuit.edu.cn(纪监审办公室),yzb@cuit.edu.cn(研究生处)
监督举报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学府路一段24号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纪监审办公室 或 研究生处(邮政编码:610225)
4、实行复议制度。对于个别考生,如果通过一次复试无法确定能否录取或考生对复试结果(复试结果公布后的第二天)提出异议,可由考生本人或学院提出重新复试申请,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核准后,有关学院可对其组织进行二次复试。
5、在研究生复试期间,各相关部门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并设专人受理。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复议。
(七)本办法若与上级部门新下达的文件不符,按上级部门的文件执行。
(八)本办法由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以上是成都信息工程大学2016年考研推免生招生简章,以供大家查看了解。考生们若想了解更多研究生相关信息,如考研改革、考研考试等,请关注唯学网考研栏目,小编会第一时间为你更新最新资讯。若有疑问也可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