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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成考民法考前冲刺试题及答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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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判断题:本大题共10个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把答案填在题后的括弧中。正确的打(√),错误的打(×)。

31、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共有。()

32、企业法人对其法定代表人的各类民事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33、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其处分行为在性质上无效。第三人取得该财产的,应当返还给所有权人。()

34、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从其实际交付时起转移。()

35、违约的损害赔偿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取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为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36、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消。()

37、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38、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内与第三人所订立的合同,无论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是否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该合同只能约束受托人。()

39、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或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一律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40、遗嘱人紧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但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

四、论述题:本题满分16分。

44、试论民事责任。

五、案例题:本大题共2个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45、A地的甲厂与B地的乙商店于1999年6月订立洗衣粉买卖合同,约定7月25日由甲厂在B地的火车站交货。7月14日由于洪水冲垮两地间的铁路,交通中断,A地与B地之间又无飞机通航,甲厂未将此情势通知乙商店,乙商店亦未查询。8月1日交通恢复后,甲厂立即装运,8月9日运抵B地火车站,甲厂押运人通知乙商店取货。乙商店拒不受领,在与甲厂押运人的谈判中,要求压低价格,甲厂不能接受。甲厂押运人只好租用民房一间暂为保管,同时继续与乙商店交涉。8月15日,由于B地大雨,山洪暴光发,冲垮民房,洗衣粉灭失三分之一,另外三分之二也因浸水而只能降价处理。

问:(1)甲乙间的合同关系是否解除?为什么?

(2)甲厂未将交通中断的事实通知乙商店,若乙商店因此受有损害,甲厂是否应该负责赔偿?

(3)乙商店不受领是否构成违反买卖合同?为什么?

(4)甲厂因部分洗衣粉灭失以及降价而遭受的损失,可否要求乙商店予以赔偿?为什么?

46、某体育报社记者接到张某的电话,张某在电话中透露说:足球裁判于某在A队与B了的比赛过程中,偏向B队,吹"黑哨".记者将该事实请示报社领导后,经与张某核实并经领导过目,在该报上刊登了"于某吹黑哨"的消息。

于某见报后,将该报社告上了法庭,诉诸法律,为其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经查明,报社的报道严重失实,但报社声称:报社对消息已尽了形式审查的注意义务,此次报道失实完全是张某故意提供虚假事实所致,报社并无过错,故报社不应承担民事责任,原告应向张某请求赔偿。

问:(1)某体育报社的报道是否构成了对于某的名誉损害?于某可否要求该报社停止侵害,登报为其恢复名誉?

(2)若于某起诉张某,张某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

(3)报社与张某是否构成共同侵权?为什么?

参考答案

一、选择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C

C

D

A

C

D

B

C

C

C

C

B

B

C

D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A

B

D

B

D

C

A

C

C

B

C

D

C

D

A

二、判断题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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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简答题答案要点

41、(1)留置权是指,依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财产的债权人,于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可以扣留其占有的财产,并以其担保债券得以实现的权力。

(2)留置权的成立要件:

第一,一方按照合同已经占有了对方的财产;

第二,对方没有依约给付应付的款项;

第三,对方没有履行给付义务超过了约定期限。

42、(1)所谓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的授权范围之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被代理人的利益所实施的,该代理行为的后果要由被代理人来承担的法律行为。

(2)代理的法律特征:

第一,代理人须在代理的权限范围内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来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代理人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后果要由被代理人来承担。

43、(1)所谓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好合同当事利义务内容的条款,并在订立合同时一般不与对方协商合同条款,而仅就订立或者不订立合同达成意思一致的合同。

(2)合同法对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制:

第一,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来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力和义务;

第二,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应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和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就该条款做出说明:

第三,格式条款的无效:违反合同法有关合同的生效要件的格式条款,以及提供条款的一方通过格式条款免除自己的责任,加重对方的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均无效。

第四,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时候,应当按照通常的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可以作两种以上的解释的时候,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的解释;格式合同和非格式合同条款不一致的时候,应当以非格式合同为准。

以上是小编准备的2014年成考民法考前冲刺试题及答案,考生若想获得更多成人高考试题,请关注唯学网成人高考栏目,小编会第一时间为你更新最新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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