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青海省颁布了《关于加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规定自考毕业生在学历文凭、就业招聘、工资待遇、人才信息等方面享受普通高校相同学历毕业生同等待遇。这一政策将会大大提高青海自考的发展。
青海开展自考27年来,这项事业有了长足发展,目前在籍考生近11万人,我省自考累计报考人数超过18万,培养了4.9万余名本、专科毕业生,有近22万人次参加了自学考试的各种非学历证书考试,约10万人获得了各种证书,为推进我省学习型社会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我省出台的自考毕业生享受高校毕业生同等待遇等政策将大大增强自学考试的吸引力,对推动我省发展继续教育,建立学习型社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近期颁发的《意见》指出,自考毕业生毕业后,要及时到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就业失业实名制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就业失业信息登记,领取国家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享受就业失业相关的政策与服务。青海自考毕业生文凭与普通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具有同等效力,享受同等待遇。
此外,《意见》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国家公务员)过程中,自考毕业生与国民教育学历层次毕业生同等对待,参与公平竞争。考试(含面试)合格者,应按正常程序办理相关录用手续,不得对自考毕业生提出任何附加条件或增加环节。
《意见的颁发》进一步肯定了青海自考的价值和含金量,不仅会带动青海自考的发展,还会逐渐扭转人们对自考的偏见。唯学网是最具价值的教育培训与互动学习平台,唯学网自考栏目网罗了自考最新资讯以及远程教育招生信息,提供最全面的自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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