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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2015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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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材料审验:各幼儿园招生,必须严格审验户口簿、住宅类房产证、居住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八)政策宣传与时间节点:各幼儿园应通过在社区或幼儿园张贴招生告示等形式,告知学区内适龄儿童家长有关招生工作政策、入园登记时间、登记地点以及登记所需携带的相关证明材料。新入园幼儿的户籍、住宅类房产证、廉租房居住证明的认定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30日。公办、民办幼儿园新生入园登记时间为5月16日。各幼儿园于6月30日前完成招生工作,并于7月30日前完成发放入园通知书工作。

六、特殊学生入学(园)

成佳学校招收符合条件的中、重度残疾儿童入学(园)。咨询电话:59914374。对于无能力入学(园)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对口小学、幼儿园应送教上门。

七、工作要求

(一)公办学校、公办幼儿园要严格遵守招生政策与规定,杜绝违纪违规行为。区教育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对招生工作实行专项监察、督导。一经发现违纪违规招生行为,按照市教委、区教育局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民办学校要严格遵守招生政策与规定,杜绝违纪违规行为。区教育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对民办学校自主招生报名、录取等招生过程进行重点监察、督导,督导结果作为民办学校办学等级评估的重要内容之一。一经发现违纪违规招生行为,按照市教委、区教育局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根据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要求,自2015学年起,本市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首先在2015学年小学一年级新生中试行,由各学校向新生家长发放学生学年注册告知书,明确注册对相关证件核对的要求。随迁子女及其家长要关注持有证件的有效期,及时到相关部门续签或补证。对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暂不予以学籍注册。学校应向家长告知不能注册学籍所产生的后果,家长须向学校承诺及时前往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件,确保所持证件是有效的。

(四)各类学校均应在学校网站公示校舍条件、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学生宿舍标准和后勤服务设施条件、师资配置等基本情况以及招生计划。民办学校还需公示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招收体育特长生的学校还需公示招生项目、招生名额、招生条件、录取办法、录取结果。

(五)本实施意见,各初中、小学的基本情况、招生计划,以及按规定在招生过程中需公开的其他信息,将通过嘉定教育网等平台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街镇、学校、幼儿园应增强服务意识,通过本单位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招生相关信息,做好招生宣传工作,接待家长咨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八、其他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shrxbm.cn

嘉定区教育局网址:http://www.jd.edu.sh.cn

区教育局咨询电话:39902052(幼儿入园)

39902051(小学入学)

39902055(初中入学)

39902063(随迁子女入学)

区教育局监督电话:39902066(信访、举报)

区教育局联系地址:嘉定区嘉行公路601号

街镇教委咨询电话:59577375(安亭镇教委)

59156945(嘉定新城(马陆镇)教委)

59121044(南翔镇教委)

59144430(江桥镇教委)

59558584(徐行镇教委)

39106673(外冈镇教委)

59959176(华亭镇教委)

59534853(嘉定镇街道教委)

69993071(新成路街道教委)

69193402(真新街道教委)

59163565(嘉定工业区教委)

80109237(菊园新区教委)

以上内容是关于嘉定区2015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的介绍,要想了解更多幼儿园相关信息内容,请随时关注唯学网幼儿园频道,小编会第一时间为大家更新跟进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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