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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上海闵行区幼儿园招生实施意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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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生程序

1、进行招生摸底。各幼儿园到所在地区的派出所、居委会及物业查阅适龄幼儿的户籍、房产等相关信息,做好招生摸底工作,并填写《闵行区2015学年幼儿园事业规划表》,上报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备案。

2、明确招生地段。在对区域内托幼资源和适龄幼儿入园人数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公民办幼儿园统筹协调,由区教育局牵头确定招生地段(镇管幼儿园由镇教委确定),并在网上公布。

3、制订招生简章。幼儿园招生简章中,须注明园所等级、招生地段、收费标准;公建配套民办幼儿园必须清楚地注明"小区生"划区范围及收费标准。

4、发布招生信息。各幼儿园的招生简章必须经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审核备案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会公布。民办幼儿园印制的其他招生宣传资料必须经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审核备案,并盖章同意后方可张贴。

5、新生报名登记。在规定的时间内,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由家长带领,带好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幼儿出生证、社保卡、儿童预防接种证等原件到相关幼儿园办理报名手续。各幼儿园必须仔细核查相关证件,认真填写《闵行区幼儿园报名登记表》,确保幼儿的报名材料真实、完整。

五、时间安排

1、事业规划备案及汇总

3月9日,公办幼儿园上报《闵行区2014学年幼儿园事业规划表》。

3月10日,民办幼儿园上报《闵行区2014学年幼儿园事业规划表》。

2、布置招生工作要求

3月下旬,召开幼儿园招生工作会议,下发招生文件,布置招生工作。

3、招生简章备案及公布

4月7日,公办幼儿园将招生简章报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备案。

4月8日,公办幼儿园招生简章网上审核。

4月9日,民办幼儿园将招生简章报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备案。

4月10日,民办幼儿园招生简章网上审核。

4月13日,区教育局在闵行教育网公告学前教育阶段招生信息。

4月24日,各幼儿园在所属招生地段内的公共场所张贴招生简章,公布招生对象、招生地段、报名登记的时间和地点、收费的标准及其他注意事项。

4、新生报名登记及汇总

5月23日-24日,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统一办理新生报名登记手续。

6月3日,公办幼儿园上报"新生报名情况汇总"。

6月4日,民办幼儿园上报"新生报名情况汇总"。

区教育局将对有突出矛盾的区域进行实地调查,并与相关镇、街道、园所共同协商,妥善解决。

5、发放录取通知书

8月1日,各幼儿园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6、输入新生信息

8月17日-21日,各幼儿园将新生信息输入"闵行区幼儿成长档案管理系统",并进行信息核对。

六、注意事项

1、各园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做好招生前的准备工作,设立幼儿园招生咨询热线电话,做好招生信息的网上公示,耐心接待家长咨询,妥善处理好各种问题,确保招生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

2、招生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学习和熟练掌握相关政策,做好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幼儿出生证、社保卡、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的查验、登记工作,确保招生信息的准确性。

3、幼儿入园前必须按照卫生保健相关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4、各园应当尽可能挖掘现有潜力,解决有特殊困难幼儿的入园问题。

七、附则

本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闵行区教育局。

以上内容是关于2015上海闵行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的介绍,要想了解更多幼儿园相关信息内容,请随时关注唯学网幼儿园频道,小编会第一时间为大家更新跟进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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