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生工作程序
1.区教育局确定招生学区(街镇幼儿园由镇事业科确定),并在网上公布。
2.各园的招生登记公告在区教育局备案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会公布。(公告须注明园所等级与地址、收费标准、招生条件与人数、咨询电话、登记日期等。民办幼儿园可向社会宣传其办园思想与成效,但内容必须真实可信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不得向幼儿家长作出有悖政策的任何承诺。)
3.新生报名登记。(在规定的时间内,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由家长带领,带好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幼儿出生证与预防接种证等原件到相关幼儿园办理登记手续。各园须认真核查,仔细登记幼儿出生年月、家庭住址、户籍所在地、父母姓名、联系电话等,确保幼儿的报名材料真实、完整。)
4.新生录取。(各园根据登记情况按照招生计划数和招生条件依次录取。)
五、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1.4月29日召开幼儿园招生工作会议。
2.5月4日各幼儿园将本园的招生方案交区教育局(街镇幼儿园需同镇事业科商量共同确定招生方案,并有镇事业科确认盖章)。
3.5月5日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布各幼儿园招生计划、招生区域范围、幼儿园性质、等级、收费标准、招生电话等。
4.5月6日全区各幼儿园开始向社会公布本幼儿园招生登记有关原则、范围、对象、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及报名的要求和日期等。
5.5月10日至5月20日为实验幼儿园新生幼儿登记日,当登记的幼儿人数低于计划招生数时,幼儿园应如数录取;当登记的幼儿人数超过计划招生数时,采用公开抽号的录取方式,公开抽号时间定于5月23日(星期六)下午二时正准时开始。
6.5月30日、31日、6月6日为全区各公办幼儿园统一招生登记时间。
7.6月10日公办幼儿园上报“新生报名情况汇总”。
8.5月26日之前实验幼儿园发放入园录取通知书;6月13、14日为其他公办幼儿园发放入园通知书。
9.8月15日至8月25日为公办幼儿园自主招生时间。(可采用先登记摸底的办法,但自主招生一律于8月15日之后进行)。
六、关于补充入园
1.坚持“统筹安排,区内调配”的原则,严禁超学额插班。
2.为保证幼儿园教育活动的正常开展,让在园幼儿有一个较稳定的受教育环境,幼儿的转园补充入园与每年的招生工作同步进行,原则上中途不再办理转园手续。
3.转园或补充入园条件:全区范围内出生于2010.9.1——2011.8.31的中班年龄段幼儿和出生于2009.9.1——2010.8.31的大班年龄段幼儿。入园条件参照小班幼儿招生条件,视具体情况依次满足(登记时间与登记所需材料同前)。其中已在各镇幼儿园就读,申请转入夏阳、盈浦街道幼儿园的,须属本区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120标准分值,且法定监护人持有上述街道房产证。
七、0-3岁婴幼儿的早教
1.民办幼儿园可根据资源情况招收0—3岁幼儿入园。
2.0—3岁散居婴幼儿可到“区早教服务指导中心”(海盈路143号)、“各幼儿园早教指导站”及“民办玛利娅蒙特梭利早教中心”(公园东路1606号富绅国际D座302室)、“民办巷德早教中心”(赵巷镇赵华路81号二层)接受不同形式的早教服务与指导。
八、招生工作的其他要求
1.各幼儿园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做好招生前的准备工作,设立幼儿园招生咨询热线电话,耐心接待家长咨询,妥善处理好各种问题,确保招生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努力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
2.招生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学习和熟练掌握相关政策、法规,做好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幼儿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的查验、登记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公正性。
3.幼儿入园前必须按照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4.各园应当尽可能挖掘现有潜力,解决有特殊困难幼儿的入园问题。
5.各类幼儿园不得对入园儿童进行测试和变相测试。
以上内容是关于2015青浦区幼儿园招生政策的实施意见的介绍,要想了解更多幼儿园相关信息内容,请随时关注唯学网幼儿园频道,小编会第一时间为大家更新跟进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