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门将发放入园资助金: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资助金额每人每年2400元,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资助金额为每人每年1200元。这是记者昨日从市财政局了解到的。
实施学前教育资助政策,旨在减轻农民和城市弱势群体经济负担,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据了解,资助对象为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中接受学前三年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就读的,经教育、财政部门审核认定后,与本地儿童享受同等待遇。申请资助金,家庭经济困难儿童需持有丹东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丹东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丹东市城市低保边缘户救助卡、丹东市农村低保边缘户救助卡。孤儿和残疾儿童及烈士子女需持有民政部门、残联发放的相关证件。
入园资助金补助按幼儿园属地管理原则承担。市属幼儿园补助资金由市财政承担。县(市)区辖区内幼儿园,所需资金由县(市)区财政承担。省、市财政将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开展积极、政策落实到位的县(市)区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