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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幼儿园的概念将在广州消失 招生趋于公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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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学前教育工作情报的报告》,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就这一议题召开了专题询问会(图),与市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王东副市长,及市编办、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房管局、城乡建委、交委、国资委、规划局、物价局等单位的领导面对面问答。 
  焦点1 机关幼儿园的概念将消失? 
  一刀切———全部收归教育系统管理 
  黄周海: 目前市属机关幼儿园要进行管理体制改革,必定会涉及多个政府行政部门,我想了解,将采取什么具体措施进行市属机关幼儿园的管理体制改革? 
  市发改委: 市属公办幼儿园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有两点:第一,归口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第二,面向社会公开招生。 
  这次改革将分两阶段进行:第一,2013年暑期以前移交市教育局管理。第二,市教育局在2016 年将市属公办幼儿园下放给各园区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下一步将把改革措施和发展措施放在一起研究解决,在推进体制改革的同时,进一步优化公办幼儿园的布局,加大投入增加公办幼儿园,培育更多的学前教育的优质资源,以惠及更多的市民家庭。 
  副市长王东:市属机关幼儿园改革我作一点补充回答。市属公办幼儿园改革,初步研究按两个方向进行:第一,一刀切,全部收归教育系统管理,这意味着机关幼儿园或者只对公务员或者特定群体招生的机关幼儿园概念,从此在广州消失。第二,招生更公平。这次改革的力度在全国是非常大的,也是一刀切, 明年开始70%的学位面向全社会, 到2016 年之前做到90%的学位向社会公平招生,这就是机会公平。这次改革的方向不是拉平幼儿园的办学水平,而是让优质资源和入学机会尽量公平。 
  焦点2 如何做到阳光招生? 
  或摇珠———相关区县已有成功的尝试 
  李国强:教育部门办的幼儿园和市属机关办的幼儿园准备在2013 年、2014 年甚至2016 年向社会公开招生,招生比例分别为70%、80%,不低于90%。请问政府如何指导规范幼儿园招生, 切实做到阳光招生? 跟小学入学户口所在地方面相关吗? 
  市教育局: 根据下一步学前教育工作的部署,在2013 年、2014 年一直到2016 年之前, 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比例从70%、80%到不低于90%, 这个工作是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 是我们工作的目标,这个目标经过政府网站的公示, 接受市民的监督, 详细的工作程序我们已经有所设计。机关幼儿园将划归市教育行政部门管理, 各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幼儿园都将采取摇珠或者抽签等各种方式保证阳光招生。关于这一点, 相关区县在前两年已经有一种成功的尝试,比如番禺区。 
  此外,学前教育是非义务教育,对属地的要求没有相关的规定, 就我们基本政策引导来说, 以属地或者是分级进行引导,是比较合理的。目前在制定的具体政策,也是按照这个思路设计的。
  焦点3 2.2亿专项资金为什么花得慢? 
  原因是———要先有相关《办法》才能拨付 
  欧阳知: 市政府颁发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三年安排8 亿元用于学前教育的发展。我想知道:第一,2011 年市财政安排了2 亿,这2 亿是怎么花的? 效果怎样? 
  第二,今年安排了3.05 亿,到9 月底为止只花掉8500 万,为什么花钱这么慢,是什么原因? 第三,8 亿原定安排给幼儿园做基础设施、设施设备的,租金、水电费用不包含里头,除了基础设施的问题,其实幼儿园的运作经常性开支也非常大, 在接下来资金用途上,有没有可能做一些调整? 
  市财政局:2011 年市本级财政安排2亿元, 它的用途主要是改善幼儿园办学条件,方向中包含两条:一条是幼儿园的建设以及改造;一条是教学设备的购置。 
  2012 年安排了学前教育专项资金3.05 亿元,与去年相比,增长了52.5%。到9月底,使用资金8500 万元,主要是用于两方面:一方面是资助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用了8000 万元; 二方面是教师培训500 万元。剩下2.2 亿元,目前还没有使用,原因主要是因为财政安排资金要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或者资助的形式进行资助, 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求先有《办法》再拨付,目前市教育局正在抓紧制定《办法》,据我们了解《办法》还上网征求了意见,待《办法》出台后, 我们抓紧把资金拨付广州市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施。 
  关于第三个问题, 省里有对规范园的建设要求, 所以也规定资金用途不能离开校舍建设,我们会与教育局共同研究。在前两年已经安排的维修改造、设置设备资助的基础上, 接下来拿一部分资金弥补幼儿园园舍租金、水电费不足的问题。 
  焦点4 民办幼儿园如何杜绝跟风涨价? 
  上黑榜———违规收费或被吊销执照 
  张永良: 当前公办幼儿园收费比较低, 有的公立幼儿园就通过资助学费,办兴趣班、学习班收取费用来弥补办学经费的不足, 引起了市民的误解, 接下来怎么完善好政府与社会以及家庭合理分担学前教育成本机制? 对于民办幼儿园, 我们如何进行监管, 如何调整收费? 可否引入社会资源参与办园? 
  市物价局: 公办幼儿园12 年没有调整收费标准。为了进一步规范市公办幼儿园的收费行为, 促进公办幼儿园健康持续发展, 根据国家发改委有关规定, 对公办幼儿园学前教育进行了成本调查核算。从调查结果来看, 目前学前生每个月的成本大概是1400 元, 远远高于现在收费标准。所以, 我们立足于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 以幼儿园的等级为基础, 和各级幼儿园办园成本和成本分担为依据, 提出了家长负担部分不超过49%, 51%由各级财政进行补贴的方案。 
  民办幼儿园收费问题,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 对于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备案制度,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指导、引导各幼儿园根据办学成本, 办学质量、市场需求、合理回报等方面的因素, 制定收费标准。对于不按照规定备案收费, 或未严格按照备案标识执行的, 我们实行约谈并限期整改, 如果不整改或者没有达到整改标准的,由教育主管部门给予年检“不合格”的结论。 
  副市长王东: 社会资源能不能介入,从目前市里研究方向来看, 是可以的。 
  但是公办幼儿园, 社会资金的介入与学位不能挂钩。 
  民办幼儿园, 按现在政策是备案制, 往往管理不严容易流于形式, 所以市里正在布置, 研究备案制的情况下,如何加强监管, 加大处罚力度。比如说黑名单制、吊销执照, 当然情况还是比较复杂, 包括吊销后学生怎么办。现在配套文件正在陆续出台, 我认为这是政府应该承担的责任。 
  焦点5 配套幼儿园不建、不移交怎么办? 
  铸利剑———具体政策有望年内出台 
  张连广: 据建委初步统计, 全市配套有幼儿园房地产开发项目中, 待建、正在建、已建成但没有移交的项目有212 个。请问, 一些已经建成但没有使用的小区幼儿园怎么处理? 今后我们将采取哪些有效措施推进小区配套幼儿园进行无偿移交工作? 
  市建委: 对这个问题, 我们分两种情况处理: 第一, 原来在土地出让合同中, 明确移交而没有移交的, 我们会同市教育局与区教育局与开发商对接, 明确制定出一个移交时间表, 加快移交进度。移交后, 由区教育局依法组织开办成普惠性幼儿园, 如果开发商拒不移交, 按照15号文规定, 启动房地产行业联动监管机制, 加强协调监督, 依法依规督促开发企业尽快移交, 按时开办。 
  第二、原来土地出让合同中没有明确需要移交的, 对这部分我们也实事求是地处理, 由区教育部门督促开发商排出时间表, 由开发商组织开办普惠性幼儿园; 开发商还迟迟没有开办的, 我们仍然按照联动机制督促约束他尽快开办。 
  今后采取的措施, 主要是三方面: 
  第一, 明确完善政策。过去国家政策鼓励幼儿园社会化, 广州也一直没有明确要求开发商无偿移交配套的幼儿园设施, 近期我们草拟幼儿园建设移交补充通知, 尽快从政策上予以明确。这项工作目前已经完成征求意见, 正在修改完善, 有望年内出台。 
  第二, 确保政策有效落实。在补充通知出台后, 为确保政策落实, 将按照2010 年15 号文明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和移交监管机制, 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 工程规划许可、建设持续管理、设计审查、质量监督、规划和竣工验收、预售许可和预收款监控等等各个环节加强联动, 确保配套幼儿园能够按时建设和移交, 确保政策落地。 
  第三, 加大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力度。将会同教育局, 依法进行分类并逐项协调处理, 以确保这些幼儿园能按时建成、移交, 并开办成普惠性的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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