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旅游市场的不断发展壮大,旅游业的环境可以说是鱼龙混杂,当游客高高兴兴出游时,往往会因为旅行社的不负责任等行为,造成强买强卖或是打架斗殴现象的产生,最终导致游客是失落而归。针对这一现象国家将于10月1起,正式实施《旅游法》,确实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10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将正式实施。这部我国史上的首部《旅游法》,在总结中国旅游业30年发展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备受关注的旅游业问题,如零负团费、强迫购物、强迫参加自费项目等问题都做出了相关规定。
这些规定出台后,对规范市场,维护旅游主体合法权益起到怎样的作用?具体在哪些方面保护到消费者权益?尤其是面对“零负团费”、“强迫购物”等市场乱象,又是怎么规范的?带着这些问题,日前记者走访了旅游业内人士,就《旅游法》进行深刻解读。
重拳治理“零负团费”正规旅行社积极迎接
【业者观点:对大旅行社来说,“零负团费”更多的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目前旅游市场70%以上的份额被低价占据。很多游客不但没有认识到“零负团费”带来的陷阱,而且还为走“零负团费”而兴奋。《旅游法》出台后,“零负团费”现象有望终结,喜欢低价的游客就占不了便宜了。“零负团费”现象如果能彻底得到遏制,对大社来说是绝对的利好,可以告别“零负团费”的不得已和压力,真正地提升产品的品质和企业的形象,迎接旅游业的新春天。】
《旅游法》的出台,首先将“重拳”打在治理“零团费”、“负团费”上。《旅游法》在第三十五条中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这条规定让“购物提成”、“人头份儿”等潜规则分摊的成本走向明处,让游客的消费权益更有保障。
可以说,相当长的一个时期,旅行社企业在经营团队包价旅游中,以不含或基本不含目的地接待费用的低价来招徕游客,然后,在行程中利用旅游者信息不对称、身处陌生环境、对旅行社的依赖等诱导、欺骗旅游者购物或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再从为旅游者提供商品和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经营方面获得不正当利益,来弥补成本、获取利润,形成广为社会诟病的“零负团费”经营模式。
据业内人士介绍,出境游是“零负团费”的主要发生领域。而之所以“零负团费”的方式广为采用,也有“被迫”的因素,因为面对不正规旅行社的恶性价格战竞争,面对很多游客喜欢并迎合低价团的窘境,正规旅行社为保市场份额也只好被迫跟进。
净化市场提升品质迎自由行游客回归
【游客观点:如果《旅游法》实施,能令旅行社线路和价格全面恢复到正常水平,少了陷阱,多些服务,并能令旅游的品质全面提升,不在购物点上浪费时间,并安排充足的休息时间,那么跟团出游也是不错的选择。因为旅行社的整合采购,必然在旅游资源上占优势,包括酒店、交通、景区门票价格上都要比散客自行购买优惠。最重要的是,如果线路舒适价格合理,那么较之自由行就能充分显出更省心的好处。事实上,有不少人选择自由行也是出于无奈,为的是追求更优质的行程安排。】
10月1日起实施《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能强制购物。那么,购物回扣等暗箱操作的利润就没有了,旅行社的盈利模式就得改变,务实地回到旅游线路即团费本身,那么旅游团费涨价也是必然趋势。
有业内人士透露,按原来的游戏规则,“带客购物”和“自费加点”是很多旅行社利润的主要来源,只有这样才能获得高额回扣以“弥补”团费缺口。而《旅游法》规定旅行社组织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这让原先的旅游模式转不动。
反观之,对以自由行游客为代表的品质客户来说,《旅游法》的实施实为好事一桩。记者在对身边常出游的朋友进行采访时发现,绝大多数人都希望《旅游法》早点实施,并能严格落实。虽说这样旅游价格会提高一些,但只要不强制购物、不限游览景点时间,能在旅途中得到充分休息,多花点钱还是愿意的。事实上,不少自由行的游客有时也会在目的地参加当地一日游,《旅游法》的实施也进一步规范一日游,市场提升整体质量,少了陷阱,多了服务,旅游也会更舒心。
平日喜欢自由行的陈小姐认为,现在之所以越来越多的人喜欢自助游,主要是因为跟团游,在行程上安排太紧密,游览景点时间太少。自由行虽说时间上宽松,但也有一些烦恼,因为在每次自由行前,她总要为出游备足攻略,且要自行订机票、酒店,还要为到当地购不到景点门票而操心。如果旅行社能够更科学合理地安排行程,减少不必要的景点路线,让游览时间更充裕,她相信会有许多自由行的游客乐意选择跟团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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