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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条件

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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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8-20 14:58

公务员

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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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再有几个月马上就要开考了,相信各位朋友也都在如火如荼的准备考试中,那么对于2016年国家公务员报名的条件是什么样的呢?你的条件是否符合2016年国家公务员报考的要求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今年的报名情况,现在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2016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条件暂未出,小编整理一下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条件,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5日至1996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2015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应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央直属市(地)级机构职位、县(区)级及以下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0%左右的职位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2)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国家公务员考试的信息,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公务员考试的信息请密切关注唯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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