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美容师考试国家鉴定要求如下,以供考生参考:
(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美容职业的有关人员。
(2)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毕(结)证书。
(二)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三)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四)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技术学校美容职业毕业生。
(3)鉴定方式
采用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两门均采用百分制,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技能操作考核的每一项也必须达该项考核满分的60%以上)。
(4)考评员与考生的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按1:20;技能操作考核按1:5。
(5)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为10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为90分钟。
(6)鉴定场所设备
鉴定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里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标准实操教室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