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心理与异常心理及其区分
一、1.正常的心理活动,具有三大功能:
⑴能保障人作为生物体顺利地适应环境,健康地生存发展;
⑵能保障人作为社会实体正常地进行人际交往,在家庭、社会团体、机构中正常地肩负责任,使人类赖以生存的社会组织正常运行;
⑶能使人类正常地、正确地反映、认识客观世界的本质及其规律性,以便创造性地改造世界,创造出更适合人类生存的环境条件。
2.心理正常与异常区分的常识性方法:⑴离奇怪异的言谈、思想和行为⑵过度的情绪体验和表现⑶自身社会功能不完整⑷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
3.李心天 非标准化区分心理正常与异常:
⑴就统计学角度,将心理异常理解为某种心理现象偏离了统计常模
⑵就文化人类学角度,将心理异常理解为对某一文化习俗的偏离
⑶就社会学角度,将心理异常理解为对社会准则的破坏
⑷就精神医学角度,将心理异常理解为古怪无效的观念或行为
⑸就认知心理学角度,将心理异常看作是个体主观上的不适体验。
4.李心天对区分正常与异常心理提出四类标准化的区分:⑴医学标准⑵统计学标准⑶内省经验标准⑷社会适应标准。
5.郭念锋 病与非病(心理正常与异常)三原则:
⑴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的统一性原则(有无自知力,自我认知与自我现实的统一性的丧失)
⑵心理活动的内在协调性原则
⑶人格的相对稳定性原则。
常见异常心理的症状
一、认知障碍
1.感觉障碍:感觉过敏、感觉减退、内感性不适。
2.知觉障碍:错觉、幻觉(幻听、幻视、幻嗅、幻味、幻触、内脏性幻觉)。
按幻觉体验的来源,分为真性幻觉(形象清晰、生动,位置精确)与假性幻觉(形象模糊、产生于患者的主观空间如脑内、牙齿内,如闭上眼睛能看到东西,不用耳朵也能听到声音等)。
按幻觉产生的特殊条件,又有功能性幻觉(与正常知觉同时出现、存在、消失)、思维鸣响(听到自己的思想)、心因性幻觉(强烈精神刺激引发)。
3.感知综合障碍。
二、思维障碍
1.思维形式障碍:
⑴思维奔逸(词汇丰富,自诉脑子反应快);
⑵思维迟缓(反应迟钝、语速慢、自诉脑子不灵了);
⑶思维贫乏(语速不慢,回答简单,没有什么要想,也没有什么可说的);
⑷思维松弛或思维散漫(不切题,答非所问);
⑸破裂性思维(在意识清楚的情况下,内容缺乏内在意义上的连贯性和应有的逻辑性,旁人无法理解);
⑹思维不连贯(严重的破裂性思维,语词杂拌);
⑺思维中断(思维过程突然中断,不受意愿的支配,心里明白,但脑子里一片空白);
⑻思维插入和思维被夺(还有属于自己的思维活动);
⑼思维云集又称强制性思维(完全不受自己意愿的支配)。
2.思维内容障碍:
⑴妄想(①关系妄想②被害妄想③特殊意义妄想④物理影响妄想⑤夸大妄想⑥自罪妄想⑦疑病妄想⑧嫉妒妄想⑨钟情妄想⑩内心被揭露感);
⑵强迫观念,又称强迫性思维,是指某一种观念或概念反复地出现于患者的脑海中。(明知不必,但无法摆脱,而苦恼)。表现形式:①强迫性回忆②强迫性穷思竭虑③强迫性计数④强迫性怀疑⑤强迫性对立观念。
⑶超价观念:是一种在意识中占主导地位的错误观念;它是片面的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带有强烈的感情色彩而无法自拔。常见于人格障碍和心因性精神障碍患者。
3.智能障碍之精神发育迟滞与痴呆。
三、情感障碍
1.以情感变化为主的情感障碍:
⑴情感高涨
⑵情感低落(愉快感缺失、自我评价过低、自罪妄想、自杀企图)
⑶焦虑(严重的急性焦虑发作,称惊恐发作,患者常有濒死感、失控感、呼吸困难、心跳加快、手心出汗、尿急等自主神经功能紊乱)
⑷恐怖。
2.以性质改变为主的情感障碍:
⑴情感迟钝⑵情感淡漠⑶情感倒错
3.脑器质性损害的情感障碍:
⑴情感脆弱⑵易激惹⑶强制性哭笑⑷欣快
四、意志行为障碍
1.意志增强;
2.意志减退;
3.意志缺乏;
4.精神运动性兴奋;
5.精神运动性抑制:
①木僵与亚木僵(紧张性、抑郁性、心因性、器质性)
②违拗(主动性、被动性)
③蜡样屈曲(空气枕头)
④缄默
⑤被动性服从
⑥刻板动作
⑦模仿动作
⑧意向倒错
⑨作态
⑩强迫动作(违反本人意愿,反复出现)
常见精神障碍
一、精神分裂症及其他妄想性障碍
1.精神分裂症。临床上分为:青春型(行为愚蠢,恶作剧,性轻浮)、偏执型(心妄想、幻觉为主)、紧张型、单纯型(预后不良)。
2.偏执性精神障碍,又称妄想性障碍。以系统妄想为突出临床表现,妄想常有系统化倾向,病程演进缓慢,有时人格可保持完整,并有一定的工作及社会适应能力。
3.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一组共同特点是:在两周内急性起病;以精神病性症状为主;起病前有相应的心因;在2-3个月内痊愈。
二、心境障碍,又称情感性精神障碍,是以明显而持久的心境高涨或心境低落为主的一组精神障碍,伴有相应的认知和行为改变,严重者可有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
1.躁狂发作(情绪高涨、思维奔逸、精神运动性兴奋)。
2.抑郁发作(情绪低落、思维缓慢、语言动作减少和迟缓)。
3.双相障碍(情绪高涨与情绪低落交错发作)。
4.持续性心境障碍:(待续性并常有起伏的心境障碍,每次发作极少严重到足以描述为轻躁狂,甚至不足以达到轻度抑郁)。
三、神经症,旧称神经官能症,是一组非精神病性功能性障碍。是一组心因性障碍,人格因素、心理社会因素是主要致病因素,但非应激障碍;是一组机能性障碍,障碍性质属功能性非器质性;具有精神和躯体两方面症状;社会功能相对良好,自知力充分。
1.恐怖症。(场所、社交、特定恐怖)
2.焦虑症。(急性焦虑发作,又叫惊恐障碍;广泛性焦虑发作,又叫慢性焦虑症)
3.强迫性障碍。
(强迫思维:强迫性穷思竭虑、强迫性怀疑、强迫性对立观念等;
强迫行为:强迫性仪式动作、强迫性洗涤、强迫性询问、强迫性计数等)
4.躯体形式障碍。⑴躯体化障碍⑵疑病症⑶躯体形式的植物功能紊乱⑷躯体形式匠疼痛障碍。
5.神经衰弱。以脑和躯体功能衰弱为主要特征的神经症。(临床表现:精神疲乏、注意力难以集中、效率低;回忆及联想增多且难以控制;对光、声、噪音敏感;易烦恼、易激惹;紧张性疼痛;入睡困难、多梦、易醒等睡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