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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T考试招生单位录取工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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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战2013年GCT考试的钟声已经响起,考生们的复习也进入了最后的冲刺阶段。大家对于GCT考试录取是否有疑问?对GCT考试招生单位录取工作政策是否了解?唯学网小编在下面的文章中为大家详细的介绍GCT考试招生单位录取工作的具体政策的内容。

GCT考生须将现场报名时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报考单位研究生院(处、部)进行资格审查。如GCT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招生单位在录取前须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不得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必要时,招生单位可委托权威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核查。

招生单位自行划定GCT录取分数线,调剂录取有规定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录取工作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划定。各招生单位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择优录取。

为保证培养质量,便于在职人员兼顾工作、就近入学,通知还规定,各类别专业学位录取调剂工作,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不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不进行跨校跨专业调剂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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