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公布《通用规范汉字表》的通知于国学的概念争议较大,有学者认为“国学”乃一国所固有之学术,另有学者认为“国学”是“中国学术”或“中华学术”的国内简称,是研究中国即中华民族之传统学术文化之源、流及其发展的基本规律。目前国家尚未直接针对国学出台什么政策法规。因此国学频道的政策法规,唯学网小编将为大家介绍与国学有关联的一些法律法规。本篇小编将为大家介绍的是“国务院关于公布《通用规范汉字表》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公布《通用规范汉字表》的通知
国发〔2013〕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同意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组织制定的《通用规范汉字表》,现予公布。
《通用规范汉字表》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适应新形势下社会各领域汉字应用需要的重要汉字规范。制定和实施《通用规范汉字表》,对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和文化教育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用规范汉字表》公布后,社会一般应用领域的汉字使用应以《通用规范汉字表》为准,原有相关字表停止使用。
国务院
2013年6月5日
如需获得更多国学类相关资讯,敬请密切关注唯学网行业培训栏目国学培训频道,小编会在第一时间作出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