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唯学网 » 价格鉴证师 » 案例专题 »

价格鉴证师考试案例:土地使用权

价格鉴证师考试案例:土地使用权

唯学网 • 教育培训

2013-9-9 15:16

价格鉴证师

价格鉴证师考试

唯学网 • 中国教育电子商务平台

加入收藏

有网友询问,价格鉴证师是否为中级职称?价格鉴证师考试通过后取得证书后即取得中职职称。目前,我国职称的获得方式有两种:考试和评审(不需要考试),但是考生要注意地方相关规定,比如在吉林省价格鉴证师就不算是中级职称就,小编认为这和省级职称管理部门有关。

2013年价格鉴证师考试案例分析辅导:土地使用权的价格鉴定

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土地进行适用或依法对其使用权进行转让、出租、抵押、投资的权利。

土地使用权价格,是在一定期限中拥有土地使用权、收益权所形成的一种收益价格。由于土地资产具有不可替代性、面积的有限性、空间位置的固定性,使用价值的永续性和增值星等特点,对土地使用权价格进行鉴定时要考虑土地的地理位置,土地用途、周围环境等因素,还要注意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区别。土地使用权可作为单独队形进行价格鉴定,也可以与地上建筑物一起作为鉴定对象。

土地使用权的价格鉴定方法有市场法、收益法、成本逼近法、假设开发法和基准地价修正法。

案例七 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价格鉴定

(基准地价修正法和假设开发法)

基准地价是指城镇国有土地的基本标准价格,是个城镇按不同的土地级别、不同地段分别评估和测算,由政府定确定公布的商业、工业、住宅等各类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

基准地价修正法是利用政府制定颁布的基准地价作为比较案例,对其各种因素进行系数修正,求得待估土地价值的一种方法。

唯学网小编提醒:关于秘书资格考试报名,价格鉴证师考试资讯和价格鉴证师成绩查询等相关考试信息内容的请继续关注唯学网的价格鉴证师栏目。小编认为,考生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最后获得相关专业考试资格证书领取、成绩认可,对于考生而言,是一件好事。因为专业在某种意义上仍然是进入职场的“敲门砖”。

0% (0)
0% (10)
已有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