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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成绩管理办法

监理工程师成绩管理办法

唯学网 • 教育培训

2013-8-23 14:36

监理工程师

成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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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学小编应广大考生的需求,特整理了监理工程师成绩管理办法,以帮助准备参加考试的考生,详细了解有关监理工程师考试的信息。唯学小编特别提醒已经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请注意考试成绩的滚动管理制度,切记在连续两年内通过考试。具体内容如下:

1996年8月,建设部、人事部下发了《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建监〔1996〕462号),从1997年起,全国正式举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工作由建设部、人事部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建设部建筑监理协会承担,具体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工程建设监理人员。

考试科目

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共考四个科目,《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其中,《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当年通过全部科目。

资格证书

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成绩查询时间

监理工程师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2~3个月后陆续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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