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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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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6 16:44

注册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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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强化注册监理工程师的管理制度,提高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能力,保障注册监理工程师行业的整体素质,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国家特实施了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下面唯学小编就带您详细的了解一下,具体内容如下:

一、继续教育目的

通过开展继续教育使注册监理工程师及时掌握与工程监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熟悉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新理论、新方法,了解工程建设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及新工艺,适时更新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注册监理工程师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以适应开展工程监理业务和工程监理事业发展的需要。

二、 继续教育学时

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3年)内应接受96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和选修课各为48学时。必修课48学时每年可安排16学时。选修课48学时按注册专业安排学时,只注册一个专业的,每年接受该注册专业选修课16学时的继续教育;注册两个专业的,每年接受相应两个注册专业选修课各8学时的继续教育。

在一个注册有效期内,注册监理工程师根据工作需要可集中安排或分年度安排继续教育的学时。

注册监理工程师申请变更注册专业时,在提出申请之前,应接受申请变更注册专业24学时选修课的继续教育。注册监理工程师申请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单位时,在提出申请之前,应接受新聘用单位所在地8学时选修课的继续教育。

经全国性行业协会监理委员会或分会(以下简称:专业监理协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理协会(以下简称:地方监理协会)报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同意,从事以下工作所取得的学时可充抵继续教育选修课的部分学时:注册监理工程师在公开发行的期刊上发表有关工程监理的学术论文(3000字以上),每篇限一人计4学时;从事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授课工作和考试命题工作,每年次每人计8学时。

三、继续教育内容

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

(一)必修课

1、国家近期颁布的与工程监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

2、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新理论、新方法;

3、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4、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

(二)选修课

1、地方及行业近期颁布的与工程监理有关的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

2、工程建设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及新工艺;

3、专业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4、需要补充的其它与工程监理业务有关的知识。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于每年12月底向社会公布下一年度的继续教育的具体内容。其中继续教育必修课的具体内容由建设部有关司局、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和行业专家共同制定,必修课的培训教材由中国建设监理协会负责编写和推荐。继续教育选修课的具体内容由专业监理协会和地方监理协会负责提出,并于每年的11月底前报送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确认,选修课培训教材由专业监理协会和地方监理协会负责编写和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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