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案例分析题
(一)
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6月业务如下:
(1)向某烟酒专卖店销售粮食白酒30吨,开具普通发票,取得收入350万元。
(2)将外购价值6万元的贡酒委托乙企业加工散装药酒1000千克,收回时向乙企业支付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1万元,乙企业无同类产品售价,但已代收代缴费税。
(3)委托加工收回后将其中700千克散装药酒继续加工成瓶装药酒1500瓶,与自产粮食白酒组成成套礼品盒对外销售,每套礼盒中含药酒2瓶,500克白酒2瓶,共出售750套礼盒,每套含税销售价257.4元;将200千克散装药酒馈赠给相关单位;剩余100千克散装药酒作为福利分给职工。同类药酒的含税销售价为每千克150元。
已知:药酒的消费税率为10%;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0.5元/500克。
81白酒生产企业向专卖店销售白酒应缴纳消费税为()万元。
A 73.00
B 70.00
C 63.00
D 62.83
82.乙企业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万元。
A 0
B 0.778
C 0.800
D 1.282
83白酒生产企业本月消费成套礼盒应纳消费税税额为()万元。
A 3.3750
B 3.3000
C2.24026
D 1.6500
84 白酒生产企业本月馈赠散装药酒应纳增值税额为()万元。
A 0
B0.3846
C 0.4359
D 0.9000
85关于白酒生产企业的涉税处理,正确的是()
A 若白酒生产企业额外收取品牌使用费,应按无形资产税目计算纳税营业税
B 若白酒生产企业额外收取品牌使用费,应计算纳税增值税
C若白酒生产企业额外收取品牌使用费,应计算纳税消费税
D 白酒生产企业本月分给职工散装药酒,应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