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06〕80号)的规定执行,即每人每科59元。
(二)缴费收据领取时间:11月20-12月20日(节假日除外)。请参考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资格审查所在地人事考试部门领取,逾期不再办理。
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的征订和发行工作另行通知。
请各地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尤其是经认定核实为雷同试卷的考生以及该考生所涉及考场的监考人员,都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和<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处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1〕39号)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二○一二年五月 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6月12日上9:00—25日17:00 |
考生网上注册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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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26日正常上班时间(休息日除外) |
考生现场资格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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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资格审查确认通过至6月27日17:00 |
考生网上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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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底 |
省考试中心下发各考区考生报名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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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初 |
各考区联系考点、安排考场并上报省考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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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前 |
向部考试中心报送试卷预订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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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9:00—11月2日17:00 |
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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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
11月3日 |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2:00—4: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11月8日前 |
接收考后规则模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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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前 |
完成阅卷,上报成绩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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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3日 |
公布考试成绩 |
附件2: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报考中级: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工作满6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经济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班毕业,从事经济工作满3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助理经济师满4年。
(二)符合下列条件,可报考初级:
高中毕业后,从事经济工作满1年。其它按国家《经济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