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级建造师专业增项注册,相信很多人员并不知道要如何进行注册,如果你想要增加执业专业的话,需要根据规定,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并且增项的专业不同,所需要提交的材料也是不同的,为方便人员了解相关注册事项,唯学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详见下文。
如果你想申请专业增项,那么就要按照规定准备相关的材料,根据建设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3号令)及《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07]101号)的有关规定,申请专业增项注册的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持有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申请人持有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未发现申请人存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3号令)第十五条所列情形。
申请不同的专业,所需要的材料也是不同的,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增项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二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增项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三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二份;每增加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增项注册的,应当增加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
申请人进入中国建造师网(WWW.COC.GOV.CN)“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4-1)》及相应电子文档。申请人向现聘用企业提交增项注册申请资料,经审核同意后,由现聘用企业通过企业资质身份加密锁统一填写《企业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汇总表(4-2)》,连同增项注册申请资料、相应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通过网上报送)一并上报北京市建委。北京市建委主管部门对所有申请专业增项注册的资料进行初审,形成初审意见后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所有申请专业增项注册的资料进行审查,形成审查意见后在网上进行公示公告。对准予专业增项注册的人员,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专业增项注册防伪专用贴》及执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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