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国家司法考试报名人员越来越多,司法考试的内容也在不断变化,考试难度也在加大,为此更加需要考生认真复习备考,知识点要学会归纳,理解含义,同时要勤于思考,切莫眼高手低,最后导致司法考试战败而归。下面唯学小编和您一起了解司法考试有哪些变化:
1.司法考试试题的理论性明显加强。卷四随后一道关于证据规则的论述题便是最好的例证。该题涉及的内容是近年来学术界的研究热点,也是刑诉法修改过程中的热点,该题分值28分,有点儿令人咋舌。
2. 综合性加强,很多题目考点很综合!知识点一定要理解,要学会总结归纳。
3. 历年真题的影子有,但是很少了!貌似真题的作用下降,实则是考察方向的改变,和考察形式的多样化。真题是对讲义知识点的排查、补漏和检验,不能成为复习的全部!指望“昨日重现”简直就是痴人说梦!
4. 万能模板不万能!这便要求大家要化模板为自创!生搬硬套肯定不是解决之道,掌握解题的正确思路和方法才是关键!
解决方法:
第一,加强理论的学习。听课过程中涉及理论问题时,务求听懂,要对背后的法理理解透彻。
第二,平时遇到法律问题多思考,努力形成法学思维模式。
第三,千万不能忽视对主观型试题的练习,一定要亲自动手写、亲自演练。只有多练、勤练,才能在考场上应对自如、表达严谨连贯,拿到比较理想的分数。
试问:有多少人曾经认认真真地把历年真题的第四卷,从头到尾写上一遍?这些考生的想法都“惊人的相同”:既然我能把刑法的选择题做好、做对,说明我对知识点掌握得很不错,那么答第四卷的主观型试题不就是顺理成章吗?这种“推理”看似有道理,实则大错特错。能做好选择题,只能代表该考生对知识点掌握得比较全面、细致、到位,但这只是一种“学习和理解”的能力(当然还有记忆能力,毕竟有些试题只要记得住、记得准就能得分),而第四卷的主观型试题要求的是一种“表达和应用”的能力。这种能力绝不是做好选择题就能自动获得的,只能通过亲自动笔写和反复练习才能达到。因此,考生在复习时,一定要抽出相当一部分时间,把第四卷的主观型试题亲笔写一写、练一练。
唯学网提醒广大考生,随着国家司法考试难度的逐渐加大,通过率也是有所下降的。因此需要我们更加努力,更加付出,进行科学有效的备考。同时一定要坚持到底,不可半途而废。唯学网会在第一时间为您提供相关信息,请及时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