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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国家司法考试资格证书办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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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考生,更加详细的了解有关司法考试资格证书的办理方法,唯学小编特整理了石家庄市国家司法考试资格证书办理须知,望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考生,能够认真查看,具体内容如下,以供参考:

办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须知

(一)申请人提交成绩通知单及其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律用A4纸复印,要求清晰、整洁。

(二)填写相关表格时一律使用钢笔(蓝黑墨水)或0.5mm黑色签字笔(申请人自带),并做到字迹清晰,内容准确,信息完整。填写时认真参考样表,不得填写错误。对于不清楚的内容,经询问工作人员后再行填写。

(三)无《成绩通知单》的人员,可在申请资格的同时领取《成绩通知单》。

(四)提交的照片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尺寸(46mm×32mm)洗印和裁剪。为严格统一标准,现场备有裁剪器,裁剪时可到现场使用裁剪器裁剪。照像时除现役军人以外,一律不准着制服或奇装异服。

(五)审核过程中,如审核机关认为申请人需提交有关材料的,应及时提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本人放弃申请。

四、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工作流程

(一)领取人现场学习持证人须知,就《持证人须知》内容的不明事项,当场咨询工作人员。

(二)按A、B、C资格分类,分别填写《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职业意向调查表》。

(三)办理证书领取及年度备案手续。

(四)领取证书。

(五)认真核对证书所列的个人信息,如有错误请及时提出。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人须知

(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是证书持有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有申请从事法律职业的资格凭证。

(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效力。持有人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出借、出租和转让。

(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遗失、毁损影响使用时,可向证书发放地(市)的司法局申请补发或更换新证书。

(四)尚未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内,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到证书发放地(市)的司法局办理年度备案。

(五)已经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应当在职业变更后30日内,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到证书发放地(市)的司法局办理变更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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