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唯学网 » 司法考试 » 司法考试教育新闻

近十年司法改革成效显著

来源:唯学网•教育培训(www.vixue.com)  【唯学网 • 中国教育电子商务平台】 加入收藏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0月9日发布《中国的司法改革》白皮书。约18000字,第一次全面、系统地介绍了我国司法改革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成就,表明我国致力于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态度和决心,增进国内外对中国司法改革以及法治建设的了解、认同和支持。

  提高司法能力

  近年来,我国不断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加强职业教育培训和职业道德建设,改革经费保障体制,有效提高了司法能力,为提升司法公信力奠定了坚实基础。

  实行统一的国家司法考试制度。自2002年起,国家司法考试每年举办一次,由国家统一组织实施,实现了法律职业准入制度由分散到统一的转变。到2011年底,全国共有近50万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建立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为提高人民警察的能力素质,国家规定所有在编在职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必须参加执法资格考试,未通过考试的不得执法。2011年,173万余名公安民警参加了首次执法资格考试,其中169万人通过考试。

  加强司法人员职业教育培训。近5年来,全国共培训法官150万余人次、检察官75万人次、公安民警600万人次。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司法改革的价值取向。

  我国从完善司法机构设置和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完善诉讼程序、强化司法民主和法律监督方面进行改革,努力提高司法机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

  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截至2011年底,中国经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有5014家,司法鉴定人52812名。

  加强对案件办理的管理。截至2012年5月,全国共有近1400家法院设立了专门的审判管理机构,近1600家检察院设立了专门的案件管理机构。

  探索建立人民监督员制度。从2003年10月至2011年底,各地人民监督员共监督案件35514件,提出不同意人民检察院原拟定意见的有1653件,其中908件的人民监督员表决意见被人民检察院采纳,占54.93%。

  加强对侦查机关立案、侦查活动的法律监督。2011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监督立案19786件,对侦查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39432件次。

  加强人权保障是司法改革的重要目标

  中国的立法机关2004年颁布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载入宪法;2012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总则。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对于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案件公正处理至关重要。2007年修订的律师法,对律师参与诉讼特别是刑事诉讼应当享有的权利进行了补充和强化。据统计,2006年至2011年期间,全国律师共为2454222件刑事案件提供了辩护,比2001年至2005年期间增长了54.16%。

  近年来,我国积极探索建立对刑事被害人的救助制度,各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确定刑事被害人救助的具体标准和范围,并将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与落实法律援助、社会保障等相关制度相衔接,完善了刑事被害人权益保障体系。2009年至2011年,司法机关共向25996名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3.5亿余元,提供法律援助11593件。

0% (0)
0% (10)
已有条评论
新闻浏览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