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学小编应广大考生的需求,特整理了物业管理师成绩管理办法,以帮助准备参加考试的考生,详细了解有关物业管理师考试的信息。唯学小编特别提醒已经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请注意考试成绩的滚动管理制度,切记在连续两年内通过考试。具体内容如下:
《注册物业管理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注册证》,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物业管理师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日期为每年第三季度。考点原则上设在省会城市和直辖市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如确需在其他城市设置,须经建设部和人事部批准。
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成绩查询
物业管理师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2~3个月后陆续公布,届时请关注各省的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成绩查询栏目即可
合格标准
物业管理师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一般为其总分的60%。
证书领取
物业管理师考试通过以后,请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各报名点或其他指定地点办理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证书。
个人领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单位介绍信等其他证件(根据地区要求的具体情况而定)
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个别省禁止他人代领)
领取证书所需材料
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准考证原件
若代领,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要求的证件。(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以当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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