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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师考试讲义辅导:采购方式及目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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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与拍卖的区别:拍卖主要是拍卖人通过购买者以公开、多次竞价(密封拍卖和反向拍卖采购除外)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出售方式;

招标则主要是招标人通过出售者公开、一次性、密封投标竞争,选择最有竞争力的供应和承包人及其实施方案的购买方式。但是出售标的物使用招标或拍卖没有严格的界限,实践中有许多情况采用招标方式出售标的物,例如土地使用权出让。

招标与合同的关系:

招标是规范选择合同交易主体和标的,订立交易合同的法律程序。招标人发出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属于要约邀请,投标人向招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属于要约,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属于承诺。招标投标各方通过竞争与评价的规范程序完成了合同主体、客体的选择和合同权利、义务、责任的约定;合同是招标的决策结果和项目实施的控制依据。

政府采购范围和管理:

㈠主体范围: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

㈡采购资金范围:采购人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属于政府采购管理范围。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资金、预算外资金和政府性基金。

㈢标的范围:货物、服务和工程。(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于《招标投标法》)

㈣契约形式:政府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佣等。

㈤地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的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中央预算单位政采购管辖最低限额标准为:货物或服务单项或批量为50万元;工程为60万元。

公开招标限额标准:货物或服务单项或批量为120万元;工程为200万元。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其中政府采购工程的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依据《招标投标法》及其相应的监督管理规定执行。

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政府采购的特点:政府采购资金来源的公共性;政府采购的强制性;政府采购政策性;政府采购的经济性和非盈利性

政府采购方式:①公开招标;②邀请招标;③竞争性谈判;④询价采购;⑤单一来源采购;⑥其他政府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的实施条件:政府采购项目及资金计划必须纳入年度政府预算,并经本级财政部门和人大审核批准方可实施。

政府采购的组织形式: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组织形式。

集中采购是政府采购的重要组织形式。集中采购分为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中的集中采购项目,必须统一委托依法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中的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由中央或地方部门实行部门集中采购。

分散采购是指《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以外,且政府采购限额以上的采购项目。分散采购可以由采购人自行采购,也可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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