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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师考试讲义辅导:招标投标基本程序及要求(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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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编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

七、组建评标委员会。招标人依法组建。

八、开标

招标人(含其招标代理机构)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开标的一般程序。

(1)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并宣布开标纪律;

(2)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可以在开标前依次验证投标人代表的授权身份;

(3)投标人代表检查确认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确认并公证;

(4)公布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标段、递交时间,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宣布开标次序,公布标底。

(5)开标人依开标次序,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并由唱标人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标段、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总报价等主要内容。投标人代表确认开标结果;

(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唱标、监标和记录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九、评标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应当在充分熟悉、掌握招标项目的主要特点和需求,认真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及其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标准、主要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等,并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评标:

(1)初步评审。对投标文件的形式、投标资格和投标响应性进行初步评审;

(2)详细评审。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评标方法、因素和标准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经济、商务的进一步分析对比和评价;

(3)澄清、说明。评标委员会可在评标过程中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疑问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

(4)编写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经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十、中标:

(1)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发改委等9部委【2009】1361文件又重申:招标核准、招标公告、中标结果等公示。

(2)定标。招标人或授权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3)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招标人向监督部门。

(4)发中标通知书。

十一、签订合同

(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据中标通知书、招标、投标文件中的合同构成文件签订合同协议书。一般需要的三个步骤。

(2)特许经营项目融资招标签订合同一般需要的四个步骤。

①招标人与中标人合同谈判,草签项目协议;②中标人依法组建项目公司,签订融资合同,编报《项目申请报告》;③政府主管部门核准《项目申请报告》,并与中标人组建的项目公司正式签订项目协议;④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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