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关于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成绩复核的通知
山东各位考生:
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综合阶段及英语测试成绩现予发布。注会考生可登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cpaexam.cicpa.org.cn/),点击“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查询”。有复核成绩的考生应在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20日内(2013年1月15日前),向泰安考办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申请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件,并下载填报《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如本人无法亲自办理,则需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及委托书。申请材料送至泰安市财政局会计科210房间。
附件: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 ||||||||||||
应考人员成绩复核申请表 | ||||||||||||
________市 | ||||||||||||
申请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件号 | 准考证号 | |||||||||||
复核科目 | 会计 | 审计 | 财务成本管理 | 经济法 | 税法 |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 | |||||
复核前成绩 | ||||||||||||
申 请 人:(签字) | ||||||||||||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