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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以下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 : 
	(1)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工作2年以上,经正规培训,并取得毕业证书。 
	(2)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工作3年以上,经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工作1年以上,经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经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5)具有高中、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 
	2、人力资源管理师 (以下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 
	(1)取得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工作3年以上,经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4)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经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5)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经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6)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经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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