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历史上,有几条不平等条约,分别都对中国近代社会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为了让大家时刻谨记,不在重蹈覆辙。这些条约已被列为考研政治的重点内容,且经常会以客观题的形式命制。下面是唯学网小编为考生们整理汇总的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以供大家查看了解。
一、《南京条约》
中国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是与英国签订的《南京条约》,签订时间为1842年。是中国近代史上与外国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是中国第一个丧权辱国的条约。标志着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从此进入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二、《虎门条约》
中国第二个不平等条约是与英国签订的《虎门条约》,签订时间为1843年。作为《南京条约》的附约,其中满足了英国的协定关税和片面最惠国待遇的要求。
三、《望夏条约》
中国第三个不平等条约是与美国签订的《望夏条约》,签订时间为1844年。这是中美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进一步规定了协定关税.扩大领事裁判权范围、侵犯中国的领海权。
四、《黄埔条约》
中国第四个不平等条约是与法国签订的《黄埔条约》,签订时间为1844年。这是中法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除了享有英美规定的特权外,还享有在中国建造教堂、坟地,清政府有保护教堂的义务。
五、《马关条约》
中国第五个不平等条约是与日本签订的《马关条约》,签订时间为1845年。《马关条约》规定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台湾岛及其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条约的签订标志着中日甲午战争的结束,使中国民族危机空前严重,半殖民地化程度大大加深。该条约适应了帝国主义列强对华资本输出的需要,随后列强掀起了瓜分中国的狂潮。
六、《辛丑条约》
中国第六个不平等条约是与英国、美国、日本、俄国、法国、德国、意大利、奥匈、比利时、西班牙和荷兰等国家签订的《辛丑条约》,签订时间为1901年。是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后签订的一个和平协定。《辛丑条约》的签订进一步加强了帝国主义对中国的全面控制和掠夺,标志着中国已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清政府与西方列强签订的不平等条约象征着中国百年的屈辱历史,也反映了中国是如何一步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在考研政治中属于较为简单的试题,但是由于平时考生的不注意仍然会丢分,老师建议考生引起重视,熟悉各个不平等条约的签订国、特点及其影响。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汇总的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了,希望对正在备考2016年考研的考生们有所帮助。考生若想了解更多考研辅导资料,请关注唯学网考研栏目,小编会第一时间为考生们更新最新最有用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