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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考专升本民法常见试题及解题技巧(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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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C

【解析】本题是基本知识应用题,考核的知识点是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民事法律事实以是否与人的主观意志有关为标准,分为行为和自然事实两大类。本题中涉及的是民事法律事实中的行为。行为是主要的民事法律事实,涉及范围很广。以行为是否合法为标准,行为可以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以行为是否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为标准,分为民事行为与事实行为。民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实施的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以意思表示为要素的行为,如订立合同、立遗嘱等;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没有产生相应民事法律后果的意思表示,但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一定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如无因管理、拾得遗失物等。本题中选项A甲将乙打伤的行为,导致甲与乙之问形成民法上的侵权法律关系;选项B乙将自己的手表丢人江中,是乙自由处分自己财产的行为,导致原所有权的消灭;选项D丁下落不明满3年的事实状态,也会导致相应的法律关系产生和变更,其利害关系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而导致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所以上述选项中的行为和事实都属于民事法律事实。选项C中的丙自杀身亡,虽然自杀身亡也是一种事实,但它不属于民事法律事实,故选项C符合题意。

例9(2010年统考试题)

婴儿出生属于法律事实中的(  )。

A.行为

B.合法行为

C.事实行为

D.事件

【答案】D

【解析】本题属于基本概念理解辨析题,考核的知识点是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中的自然事实。民事法律事实以是否与人的主观意志有关为标准,分为行为和自然事实两大类。自然事实是指行为以外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自然事实又分为事件和状态。事件是指某种客观现象的发生。例如,人的出生、死亡,发生自然灾害、爆发战争等。状态是指某种客观现象的持续。如物的继续占有、生死不明、时间的经过等。选项A、B、C都是行为,显然不符合题意,是不正确的;只有选项D符合题意,是正确的。

【评注】(1)熟悉掌握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和分类;

(2)准确理解民事法律事实中划分行为和自然事实的标准——是否与人的主观意志有关,同时对于行为和自然事实的含义应有准确的把握,并能予以准确辨析。

考点4:民事权利的分类

例10(2007年统考试题)

甲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元,将一幢办公楼抵押给银行。银行所享有的抵押权属于(  )。

A.救济权

B.请求权

C.从权利

D.形成权

【答案】 C

【解析】本题是相关概念的理解辨析题,考核的知识点是民事权利的分类。民事权利是民事主体实现其特定利益的法律手段。民事权利由自由权、请求权和胜诉权三种权利要素构成,是这三种权利要素的统一。依据不同的标准,对民事权利可以作如下不同的分类:(1)财产权与人身权。以民事权利所体现的利益的性质为标准,民事权利可以分为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的财产权和以人身利益为内容的人身权。(2)绝对权与相对权。以民事权利效力所及的范围为标准,民事权利可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3)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与抗辩权。以民事权利的作用为标准,民事权利可以分为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和抗辩权。(4)主权利与从权利。以民事权利的相互依存关系为标准,民事权利可以分为主权利与从权利。(5)原权利与救济权。以权利发生的先后及相互之间的派生关系为标准,民事权利可以分为原权利与救济权。(6)既得权与期待权。以民事权利是否已经取得为标准,可以分为既得权与期待权。本题中,选项A中的救济权,是基于原权利而派生的权利,即救济权是在原权利受到侵害,或者受到侵害的危险时而产生的权利;选项B中的请求权,是指权利人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选项D中的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以自己单方的意思表示,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权利。属于形成权的有追认权、选择权、撤销权、抵销权、解除权及继承权的抛弃权等。由此可见,甲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元,将一幢办公楼抵押给银行,银行所享有的抵押权,不是救济权,也不是请求权和形成权。选项A、B、D均不正确。而从权利则是指在相互有关联的几项权利中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依赖于主权利的存在才能存在的权利。本题中银行所享有的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是为实现债权而设定的担保,从属于债权而存在,是一种从权利,所以选项C符合题意,是正确的。

【评注】(1)应熟知民事权利的不同分类标准和分类方法;

(2)区别各种民事权利的含义和效力并准确理解,才能够迅速地予以辨析。

考点5:自助行为

例11(2008年统考试题)

甲就餐后未结账就欲离开,服务员将其拦住,该服务员的行为属于(  )。

A.自卫行为

B.非法行为

C.自助行为

D.公力救济

【答案】C

【解析】本题为基本概念应用题,考核的知识点是民事权利的私力救济保护方法中的自助行为。民事权利的保护方法主要有公力救济和私力救济两种。私力救济,又称为自力救济,是指在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自己采取一定的合法措施保护其权利。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主要依赖于国家的公力救济。但在紧急情况下,若固守公力救济,可能缓不济急,加重损害的程度,所以法律又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允许私力救济。私力救济的方式包括自卫行为和自助行为。所谓自卫行为是指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或者有受到侵害的现实危险时,权利人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自卫行为有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两种方式。所谓自助行为是指权利人为保护自己的权利,在来不及请求公力救济的情况下,采取的对义务人的财产予以扣押或者对其人身自由予以约束的行为。本题中服务员的行为显然不是公力救济,也不是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自卫行为,选项A和选项D被排除;同时服务员的行为也无非法性,选项B也被排除;故正确答案是选项C。

【评注】(1)掌握民事权利的救济方法主要有两种,即公力救济和私力救济;

(2)在私力救济方面,特别要注意区别自卫行为和自助行为,以免混淆。

常见考试知识点3.自然人

考点1: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与终止

考点2: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之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考点3: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考点4: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之无民事行为能力

考点5:宣告失踪的条件

考点6:宣告失踪的效力

考点7:宣告死亡的效力

考点8:法定监护

常见考试题与解题技巧

3.自然人

考点1: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与终止

例12(2004年统考试题)

我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这一规定说明(  )。

A.我国现有法律已经承认胎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B.我国现有法律已经承认胎儿具有部分民事权利能力

C.我国现有法律已经承认胎儿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权利

D.我国现有法律尚未承认胎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答案】D

【解析】本题属于基本知识理解题,考核的知识点是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与终止。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它具有普遍性、平等性、统一性和不可分离性。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民通意见》①第1条明确规定,出生的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没有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因此,胎儿本身不具有权利能力。至此,就可以直接判断出正确答案是选项D,从而排除了其他选项。

例13(2006年统考试题)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  )。

A.出生

B.10周岁

C.16周岁

D.18周岁

【答案】A

【解析】本题属于法条记忆、理解题,考核的知识点是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与终止。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依照我国律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很显然,选项A正确,选项B、C、D均不正确。

【评注】一定要牢记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特别应熟悉掌握法律对出生和死亡的具体规定。

考点2: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之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例14(2006年统考试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是(  )。

A.盲人

B.聋哑人

C.精神病人

D.肢体残疾的人

【答案】C

【解析】本题属于基本概念辨析题,考核的知识点是自然人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够通过自己独立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我国《民法通则》第11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我国法律区分民事行为能力的标准是年龄和智力,身体的残疾不会影响民事主体的行为能力。本题中选项C属于智力不健全者,应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选项C是正确的,选项A、B、D都是不正确的。

例15(2010年统考试题)

17周岁的聋哑人王某,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王某应被视为(  )。

A.成年人

B.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D.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答案】D

【解析】本题是基本概念辨析题,考核的知识点是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我国《民法通则》第11条规定内容如上题,在此不赘述。需要注意的是,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是以年龄和智力作为标准的。尽管王某是聋哑人,但他符合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应选D,排除其他选项。

【评注】应准确把握我国关于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分标准是年龄和智力,没有其他的标准,所以只要是年满18周岁(或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且不属于法律所规定的各种特殊情况者,一般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考点3: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例16(2005年统考试题)

16周岁的小王靠父母留下的500万元遗产生活,这笔钱由其监护人管理。小王每月的生活费超过当地职工月均工资的数倍。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小王属于(  )。

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D.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答案】B

【解析】本题属于基本概念辨析题,考核的知识点是自然人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又称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只在一定范围内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超出一定的范围便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民法通则》第l2、13条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分为两种:一是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这种人可以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二是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这种人可以进行与其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本题中选项B显然是正确的,其他选项不正确。

例17(2007年统考试题)

甲赠与15周岁的外孙王某1万元人民币,王某在其父母出差期间,用此款购买了一辆摩托车。该购买行为(  )。

A.有效

B.无效

C.经甲同意有效

D.经父母同意有效

【答案】D

【解析】本题属于基本概念辨析题,考核的知识点是自然人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基本知识的阐述同上题,在此不赘述。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lo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可见选项D符合题意,其他选项不正确。

【评注】(1)准确掌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概念,根据相应的法律规定对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进行辨析。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主要有两种,但他们有共同点,就是只能从事与其年龄、智力以及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考点4: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之无民事行为能力

例18(2008年统考试题)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  )。

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D.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答案】D

【解析】本题属于基本概念辨析题,考核的知识点是自然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不具有以其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根据《民法通则》第12、13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分为两种:一是不满lo周岁的未成年人。他们不具有综合的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故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二是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这种人由于心智丧失,不具有识别能力和判断能力,法律规定他们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本题中的选项D显然是正确的,其他选项不正确。

【评注】(1)应准确理解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准确把握自然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

(2)需要指出的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为的民事行为,并不能一概认定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的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只要有利于本人且没有损害社会利益,应认定为有效。如《民通意见》第6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

常见考试知识点4.法人

考点1:法人的概念

考点2:法人的特征

考点3: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特征

常见考试题与解题技巧

4.法人

考点1:法人的概念

例24(2006年统考试题)

下列选项中,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是(  )。

A.北京大学

B.北京机床厂财务处

C.北京市人民政府

D.首都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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