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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电工触电死亡启示录:这些“违章情况”您有吗?

专业电工触电死亡启示录:这些“违章情况”您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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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2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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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起触电事故令人痛惜:某公司当值电气运行人员在进行发电机并网前检查过程中,发生一起人身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

每起事故的背后,总有“触目惊心的违章”作祟,总有“血的教训”警醒、警示我们这些活着的人,这就是为什么要我们反复认真学习和反省事故案例的原因。就本起事故,通报的几个“违章情况”,有谁敢拍着胸脯说,自己没有违章?

对照《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26860-2011)(以下简称“《安规》”),该起事件都暴露出哪些违章情况?

据悉,“现场作业人员强行打开隔离挡板,触碰发电机出口开关静触头导致触电,属于作业性违章”,违反《安规》:“6.5.5高压开关柜内手车开关拉至“检修”位置时,隔离带电部位的挡板封闭后不应开启,并设置“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的规定。

调查报告显示,“作业现场习惯性违章问题突出,现场作业人员操作10kV电气设备未戴绝缘手套”,违反《安规》:

“7.3.6.4 用绝缘棒拉合隔离开关、高压熔断器,或经传动机构拉合断路器和隔离开关,均应戴绝缘手套。”以及“4.2.1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安全设施、作业机具和安全工器具等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要求,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前应确认合格、齐备。”的规定。

“运行人员不清楚设备带电状态及危险点”违反《安规》:“4.1 作业人员应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相关部门,并经考试合格。”的规定。

“现场作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距离带电体过近,”违反《安规》:“7.1.1工作地点,应停电的设备:b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设备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应小于表3要求的设备(10kV及以下:安全距离0.35m)。”的规定。

“监护人未履行专责监护职责,未交待安全措施、未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未及时纠正操作人员不安全行为。”违反《安规》:“5.1.1安全组织措施作为保证安全的制度措施之一,包括工作票、工作的许可、监护、间断、转移和终结等。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工作许可人、专责监护人和工作班成员在整个作业流程中应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 5.1.10.4专责监护人(安全职责):b)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调查报告还指出,“作业过程中,监护人直接参与现场工作,失去监护作业,”违反《安规》:“ 6.3.3:……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规定。

《安规》还规定:“4.3.1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标准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才能恢复工作” ,但现场的习惯性违章竟没有人来纠正……

调查的初步结果竟然通报写的是“违章情况”,不知道作为现场作业的同仁们,此时此刻作何感想?

这样看来了,不错问题时候违章似乎无关痛痒,似乎即使随处可见也无人问津,似乎和大家都没有关系,但是一旦出了问题违章成了致命的“罪证”。针对以上“违章事实”,或许我们曾经有过,或许我们“正在进行中”,更或许将来我们也会犯类似的错误,各位同仁一定要用心体会,记在心上,践行在日常电气维护工作中,防止“一个习惯性违章伤及生命健康安全”。

来源:扯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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