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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资格:陕西更换导游证通知

导游资格:陕西更换导游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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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10 15:08

导游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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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国家旅游局有关通知精神,如期完成好我省导游与“全国导游公共服务监管平台”的对接工作,现将我省导游证换发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导游证换发工作基本原则

鉴于我省各级导游行业组织尚未组建完善,经与国家旅游局沟通、省旅游局领导同意,此次导游证换发工作由省旅游局组织实施,电子导游证审批、核发由省旅游局监管处负责。待各级导游行业组织组建完善后,省旅游局将研究对符合条件的市区旅游局授权,审批、核发电子导游证。

二、导游证换发工作时间安排

1.即日起至2017年2月底,各市区旅游局负责监督、指导本地区的导游行业组织,按照“全国导游公共服务监管平台”对接的要求,完成导游行业组织相关信息填报工作;负责监督、指导本地区的旅行社完成完善相关信息填报工作;负责督促、指导本地区导游员纳入旅行社或导游行业组织进行管理。

2.2017年1月20日前,省旅游局为省局监管、执法人员创建账号及开放权限,为各市区旅游局创建系统管理员账号及开放权限,为省级行业组织创建账号及开放权限。各市区旅游局为市(区)局监管、执法人员创建账号及开放权限,为本市行业组织创建账号及开放权限。

3.2017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全省完成导游证换发工作(分批换发电子导游证和导游身份标识卡),换发期间电子导游证和导游IC卡并存使用,导游证换发工作结束后,导游IC卡及原管理系统停止使用。从2017年3月1日起,新注册导游按新平台要求进行注册,核发电子导游证。

三、导游证换发工作具体步骤

各市区旅游局要按照《旅游法》和《国家旅游局关于深化导游体制改革加强导游队伍建设的意见》(旅发[2016]104号)要求,积极指导本地区尽快成立和完善以导游个人会员为主的导游行业组织(导游协会或导游分会)

1.2017年1月20日前,已成立导游行业组织(导游协会或导游分会),并向省旅游局报备登记的市区,市区旅游局负责添加本地区导游行业组织(导游协会或导游分会)为注册机构,并监督、指导导游行业组织将在册登记导游信息整理、汇总、审核,提交省旅游局审批、核发。

2.2017年1月20日前,尚未成立导游行业组织(导游协会或导游分会)的市区,市区旅游局负责监督、指导本地区导游服务机构,将在册登记的导游信息整理、汇总,省旅游局将指定符合条件的注册机构代为审核、申报后,由省旅游局负责审批、核发。

3.省旅游协会导游分会,负责本分会在册登记导游信息的整理、汇总、审核,提交省旅游局审批、核发。

四、导游证换发工作几点要求

1.“全国导游公共服务监管平台”是深化导游体制改革、推进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市区旅游局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积极组织各相关单位做好导游人员注册、上线、查询、使用等环节的培训、辅导工作。导游注册信息、生成电子导游证是整个平台运行的重要环节,必须严格规范导游人员注册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准确、符合规定。

2.各市区旅游局要充分利用当地各种媒体资源,做好“全国导游公共服务监管平台”上线与实施电子导游证的宣传推广工作,让广大导游知晓、理解和支持换证工作,让导游人员了解平台、熟悉平台、运用平台。

3.各市区旅游局、导游行业组织、旅行社在导游证换发过程中,决不允许借换证工作向导游收取任何费用。

4.培训资料相关文档到以下公共邮箱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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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联系人:臧瑄

联系电话:029-85261911(传真)

QQ:969057182

以上是对陕西导游证书更换通知的介绍,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导游资格或者其他教育培训相关方面的信息请关注唯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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