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13)36号文件,自2014年起,原"在职研究生"课程班正式更名为"在职研修课程班",申请硕士学位流程、要求保持不变。
教育部近日召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工作视频会议,部署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工作。

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形势复杂严峻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16年12月24日至26日举行。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途径,考试安全是实现科学选才和教育公平的重要基础和保障。
教育招生考试战线要紧紧围绕“平安研考”目标,全面强化考试安全管理,强化试卷管理和考场管理,深入推进部门协同配合,集中开展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构建严密的考试安全体系,全力保障考试安全。
各地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统筹安排好本省考试安全工作。各地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对考试安全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对考试招生违法违规行为,坚持发现一起、严查一起、零容忍。林蕙青要求,各地要加强考试服务,强化综合保障,积极为考生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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