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作为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民生问题,“个税”话题一直是舆论热点,去年围绕“个税”出现了多个热点话题,比如“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36年未改,800元起征点挤压实习生”“年收入12万元以上被定为高收入将成个税调节重点”等。
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2017年出炉
在近日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要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快现代财政制度建设,研究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作为财政系统的年度重要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中提出的工作将成为今年财政部的重点项目,随着今年全国“两会”临近,个税方案何时出台、起征点等问题将被关注,去年3月,财政部原部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的记者会上表示,个税改革方案已提交国务院,按照全国人大立法的规划和国务院的要求,2016年将把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法的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去审议,个税改革正在提速推进,方案有望在2017年上半年出炉,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已经明确了个税改革的大方向: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清理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按照“增低、扩中、调高”的总原则,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新税收体制,在新的个税体制下,将实行按综合所得减除标准,而不是继续按工薪所得的费用标准,即将部分收入纳入综合,同时建立基本扣除加专项扣除的机制,适当增加专项扣除,据了解,目前,我国个税实行的是分类税制,即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股息红利、财产租赁等11类所得,分别扣除不同的费用,按不同的税率征收,没有专项扣除。
改革之后不同人群的税负会有降有升,改革会适当提高高收入阶层税负,缩小收入差距,这也是未来个税改革所发挥的功能和目标,个税改革的原则方向是“增低、扩中、调高”,通过改革调节财产收益的再分配,让税制更加公平,高收入者税负可能会适当增加,中等收入者会持平,低收入者税负很可能会降低。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如今国家能够很好的完善各项税收政策,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的负担,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税收承担着组织财政收入、调控经济等职能,其财政税收的研究领域更是广泛,国家也是急需用人之际,为了能够以备不时之需,各大知名院校都有开设财政税收方向在职教育,在职研而且受到了大众们的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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