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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贷款入侵校园,福兮?祸兮?

网络贷款入侵校园,福兮?祸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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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22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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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的今天,网络贷款也慢慢侵入校园,在校生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一旦消费欲望膨胀,就可能陷入连环债务之中。近日,就有一起因校园贷款而导致大学生自杀的事件发生,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大二学生郑德幸以28名同学之名,在14家校园金融平台负债近60万元,最终绝望跳楼。悲痛之余,他的家人和同学们还得接着想办法处理债务。

网贷“提前消费”让学生消费欲望膨胀

现在许多大学生都有一定的攀比心理,但又由于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就想用网贷“提前消费”。2015年11月,郑州某高校大一学生小楠注册成为“爱学贷”会员,并由此分期付款购买了一部苹果手机和一部平板电脑,为此她多付了将近600元的利息。根据协议,小楠要在12个月里每月还款800元,而她的生活费每月仅有1000元。

小楠说,大学生思维活跃,喜欢接受新鲜事物,但囊中羞涩,于是很多人愿意尝试贷款买东西。“每个月生活费也就是1000多,比如一个手机6000元,分期买,一个月还500元。分期付款能让有需求的学生很快捷地用上这些新产品,不必再等很长时间。”

正如小楠说的那样,大学生小唐最近也为给自己添置了一部新手机。由于没有钱,他采纳了商家建议办理了分期付款,只付了300元就拿到了3000元的手机,剩下的2699元选择用贷款的形式支付。

然而,小唐后来发现,在自己的贷款合同中,他要连续12个月还款,每个月需要还款339元,这意味着他一共要还款4068元,比2699元的贷款本金多出1369元,利息和各种费用竟然超过本金的50%以上。

而小唐的个人消费贷款申请表显示,这笔贷款的月贷款利率为1.67%,月客户服务费率为1.79%,另外还有0.77%的月担保服务费率,这样每个月费率加一起是4.23%,乘以12个月,年费率高达50.76%。

据调查,网络小额贷款这一方式在大学生中已经十分普及,越来越多的学生利用网络借贷平台满足日常消费需求,如购买电脑、手机等电子产品。有超过三分之一的受访大学生表示,如果消费金额超过生活费上限,愿意考虑用网贷的方式暂时缓解购买压力。

而更重要的原因是,大学生在分期购物平台上开通个人贷款支付业务较为容易,这使他们可以尽情“放纵”自己。

网贷平台暗藏门道

正是看上了大学生们的这种需求,校园金融也成为各方追逐的对象,各路资本纷纷“跑马圈地”。在郑州市龙子湖大学城,中国青年报记者发现,路边的公告栏基本上被贷款广告侵占。每栋宿舍楼一楼的窗户旁、入口处,甚至在厕所里,都贴着贷款的小广告,上面均有“大学生创业助学”“大学生现金借款”等字样。

拿着身份证、学生证,再填个表格,不需要担保,不需要资质审核,便可以获得小额贷款,有的平台甚至还打出“无息”的宣传。但实际上,网贷平台的“利率”实际上门道多多,有的已经不啻高利贷。

据了解,“网贷平台往往会以低分期利率吸引学生,月利率普遍在0.99%至2.38%之间,很多都远超目前银行信用卡分期费率。一旦逾期偿还欠款,需要支付的违约金不容小觑,高低相差数倍。”

在校大学生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一旦资金紧张,很容易还不上贷款。那么,这些平台真的不怕他们还不起么?

事实上,在校大学生看似是一个个独立的个体,但是他们又极端地依附于学校与家庭。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除非真的是学籍也不要了,不想毕业了,否则人是非常好找到的。另外,家庭是学生提前消费的实际兜底者。尽管申请贷款的步骤简单,但是父母的联系方式等信息是必须要填的。

网贷平台亟须监管

相关研究学者认为,一方面,分期消费行业重在协同监管,需要通过公安、工商、工信以及金融办等多部门联动执法来实现;另一方面,监管职责分散于各部门,导致监管主体不明确,监管效果难以保证,一旦有风险和责任时,易出现相互推诿的情况。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建认为,针对大学生这个特殊群体,更要加强金融知识普及和金融消费教育,倡导大学生理性消费,培养大学生的信用意识和契约精神。网贷平台则应规范审批流程,在法律法规框架内经营业务,要对大学生贷款资质进行一定的审核,对虚假信息审核不实的,平台也要承担责任。

付建表示,各高校也应强化校园管理,引导、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家长需要及时和孩子沟通,注意学生的言行,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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