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唯学网 » 快消品 » 快消品政策法规

关于同意调整保健品申请审评费项目执收部门的复函

来源:唯学网•教育培训(www.vixue.com)  【唯学网 • 中国教育电子商务平台】 加入收藏

快消品是一个统称,从消费角度的来看,快消品即指那些使用周期短,易重复适用的产品,如个人护理用品、食品饮料、保健品、烟酒、服饰、药品中的非处方药(OTC)等。本篇小编将为大家介绍的快消品行业政策法规与保健品有关。本法规是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调整新资源食品(保健品)申请审评费项目执收部门的复函,该法规具体内容如下: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调整新资源食品(保健品)申请审评费项目执收部门的复函

(财综[2003]93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请求确认新资源食品申请审评费执收资格的函》(国食药监办〔2003〕112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3]31号)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原由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现为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部门收取的新资源食品(保健品)申请审评费(含申请费和审评费,下同),分别划归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你局中药品种保护委员会收取。保健品以外的其他新资源食品申请审评费,仍由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部门收取。同时,取消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部门收取新资源食品(保健品)申请审评费项目。鉴于目前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机构改革工作尚未完成,因此,按照你局有关规定,在2004年4月1日之前,新资源食品(保健品)申请费和审评费暂统一由你局中药品种保护委员会收取;2004年4月1日以后,新资源食品(保健品)申请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取,审评费由你局中药品种保护委员会收取。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取新资源食品(保健品)申请费以及你局中药品种保护委员会收取新资源食品(保健品)审评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卫生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31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你局中药品种保护委员会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分别使用财政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印制的票据。

四、你局中药品种保护委员会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取新资源食品(保健品)申请审评费,应分别全额上缴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缴库时填列政府预算收支科目“一般预算收入”科目第42类“行政性收费收入”第4213款“药品监管行政性收费收入”科目。你局中药品种保护委员会收取新资源食品(保健品)申请审评费的具体缴库办法,按照《财政部关于确认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02」49号)规定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取新资源食品(保健品)申请费的具体缴库办法,按照同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你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支出,由同级财政部门按照履行职能的需要核拨。

五、你局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并自觉接受财政、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文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财 政 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作为快消品的一支,保健品也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但是对于涉及到保健品的政策法规却不是很常见。希望本文介绍的快消品政策法规对大家了解保健品有所帮助,如需获得更多快消品类相关资讯,敬请密切关注唯学网行业培训栏目快消品培训频道,小编会在第一时间作出相关报道!

0% (0)
0% (10)
已有条评论
新闻浏览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