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我国将引导具备条件的金融机构在明确综合经营战略、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开展综合经营试点,提高综合金融服务能力与水平,引导试点金融机构根据自身风险管控能力和比较优势选择金融业综合经营模式。
而随着新《基金法》在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保险、券商和私募均可发行公募基金产品,同时,基金公司子公司亦可向原本属于信托产品和银行理财产品的市场拓展生存空间。有关专家认为,伴随金融市场逐步开放,发展综合化经营有助于提升金融机构的实力。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东升认为,利率市场化改革必然会带来金融监管的放松,也就形成了银行、保险、证券的相互融合。同时,全民巨大的金融和理财资产需要寻找相对应的收益的产品,真正的金融扩张、创新和融合的时代即将到来。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孙立坚指出,伴随着金融体系的开放,银行的综合化经营已涉足到券商体系内部。一方面,券商能够从事的业务得到了一定拓展,行业壁垒逐步被打破,会使现有券商行业进行整合。比如中小券商将寻找差异化的金融服务之道,改变券商行业的同质化经营现状;另一方面,银行一直从事存贷业务,实际也不利于利率市场化改革。综合化经营将给银行提供新的出路,从而降低改革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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